怒江州:“十项规矩”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新形象
2月25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负责人与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谈话会,约定“十项规矩”,进一步强化交通运政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综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

会议强调,怒江州交通运政执法部门要有强烈的“依法治交”意识,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依法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责任。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干部是关键,守纪律是基本要求,服务好群众是最终落脚点。

会议按照怒江州委关于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谈话活动要求。就怒江州综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制订了“十项规矩”:

保证政令畅通。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不打折扣地将政令及时传达到位、执行到位。
为人处世要诚。同事之间要以诚相待,守望相助,互助互爱,共谋发展。
服务意识要强。交通运政执法是面向广大群众的服务窗口,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让群众办事顺心、安心。
碌碌无为要让。不断强化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和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有为者有位,让碌碌无为、只拿工资不干事的人让位。
工作失误要处。对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依法依规及时追究其责任,做到赏罚分明。
制造矛盾要查。干事创业中团结是基本前提,对搬弄是非者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不断增强交通运政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领办任务要快。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要快速认领,不允许讲客观原因和理由,要愉快接受,快乐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好任务。
“三公”经费要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打细算过紧日子。
参谋意见要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于法有据,不能超越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的放矢,有利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提升工作效率。
群众口碑要好。要认真解决好群众诉求,时刻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中出实招、办实事,绝不允许以“虚招”敷衍了事,在“瞎忙”中给群众打“白条”。
云报客户端记者:李寿华 通讯员:新跃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