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年1月19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国晓主持召开了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段杰传达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正常上下班时间在办公室值班,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上报情况。坚决杜绝出现断岗、脱岗等现象,确保“全时段、全天候”值守。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主动收集掌握情况,严格节假日信息报送工作。
二、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和晓宝传达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学深、悟透、用好政策文件,深入研究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相关政策文件,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范自然保护地资源利用,依法依规破解发展困局。二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机构职能,履行好自然保护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培训、工作落实,强化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国家步道、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重点项目工程,强力推进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多渠道争取资金,强化工作保障。县财政、林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加大公益林管理经费、公益性生态管护员经费和生态移民补偿扶持投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工作。
三、听取贡山县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正平关于贡山县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肯定了我县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宣传要有针对性,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各乡(镇)与自然资源局在工作要相互配合;三是做好规划,及时审批。
四、审议《贡山县美丽县城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会议听取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吴小军关于《贡山县美丽县城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标准》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贡山县美丽县城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标准》。会议要求:一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补偿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关于涉及经济作物价格的问题再认真审定。
五、审议《贡山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
法(试行)》
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局长关学华关于《贡山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贡山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会议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上报。
出席:和国晓 刘锐李志东段杰和晓宝 和丽芳
请假:罗新宏杨庆圆汪迎泉李海清
列席:周超钱斌李志平 杨晓冬和冬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