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1次常务会议
3月26日,贡山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文件精神,听取和审议全县有关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勇主持会议。
施海霞 摄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领会总书记对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强化物流业方面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贯彻落实好。要迅速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学习,充分领会保障法中的各项规定,并以保障法为准绳,统筹发展和安全,绷紧粮食安全之弦,一丝不苟地抓好全县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各项工作。
审议并原则同意《贡山县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要充分认识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联系对接,有序推进贡山县基础设施建设。
审议并原则同意《贡山县2024年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促消费工作跟踪督查,重点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经验、大力推广;对责任压实不够、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审议并原则同意《茨开河、卡娃河水源地划定方案》,要求,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纳入民生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建设任务。结合当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调整完善县级机关部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相关事宜、贡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