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教育体育局
贡山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中共贡山县委、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贡发〔2019〕2 号)和《贡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贡山县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贡编〔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贡山县教育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贡山县教育研究中心
主管部门:贡山县教育体育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一)主要职责
负责提出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的意见;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课程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指导学校党组织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各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拟订全县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意见,指导并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处理好突发性的重大问题;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的速度、布局调整,使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协调发展;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的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普及 14 年免费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及督导评估工作,并指导组织实施承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民俗教育工作、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施全县学前、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师的培训、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制定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组织全县大、中专和初中、高中的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办理高中会考的有关事宜;负责指导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教研活动的开展工作及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农民文化教育;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工作;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对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管理和指导全县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贡山县教育研究中心不承担行政职能。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机关内部协调、对外联系工作及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党组、局务、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等会议;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考勤、信访、接待、综合考核、乡村振兴、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统筹机关法治建设、作风建设、工作制度的制定、行政审批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公务用车、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基层党建、统战、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配合所联系的纪检组开展调查取证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及民族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负责基础教育体制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组织实施妇女、儿童教育发展规划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的发放及县内基础教育学校学生学籍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审定;负责基础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编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禁毒防艾教育、反对邪教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指导学校绿化、美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医务工作。
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及宏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政策,积极做好“两后生”入读中职学校工作。指导并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及汇总分析、编写教育事业发展分析报告和教育事业统计年鉴;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拨付和统计汇总分析;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和工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的申报和管理。
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配合做好关心下一代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劳动教育;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工作;推荐、报批省、州、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开展反对邪教教育工作,指导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维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校保卫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综治维稳工作,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负责组织学校及赛事的安全应急演练,对学校安事故的处置给予指导;负责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的检查、考核。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有关事项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促与指导;负责组织专家团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负责教育质量和教育发展情况的评估监测;发布教育体育督导报告。
2.人事股。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教师招聘、引进、队伍建设、人才、教师表彰推荐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资格认定工作和推荐工作、协助州级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认定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事业专技人员的考核、考察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按干管权限承办局机关和下属学校行政班子成员的考核、考察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省管校用”工作;负责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负责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3.基建股。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投资;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项目建设的推进落实情况;指导和参与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基建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体育项目的布局发展规划;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项目建设的推进落实情况;指导和参与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基建管理工作。
4.招生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省、州招办下达的各类招生任务;负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云南省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以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公开、公正、公平地组织考试,周密安排考务工作。组织招生考试的各项培训工作;负责招生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安全、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认真组织、管理考生档案,做好普通高考考生档案提取工作;负责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发放。
5.贡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做好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学科课外辅导和文、体、艺各类特长生的培养工作;负责参与或具体承办县教育局组织的全县中小学生教育教学竞赛及大型文体活动和科技活动;协助抓好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人员编制
贡山县教育研究中心事业编制 24 名。
二、贡山县体育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贡山县体育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贡山县教育体育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研究和拟定全县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发展全县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协助推行体育体制改革,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协助研究拟订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拟订体育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宣传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以增强全民体质和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为主要职责,按照体育章程,积极宣传党的体育方针、政策,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批准和申报我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对我县体育运动的重大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措施提出建议和意见;举办或承办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和其他体育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州级以上的各类体育活动。指导全县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协、乡镇体协、社区和老年人等体育社团的体育活动。通过体育活动,增进友谊,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增强身心健康,组织、培训、咨询、崇尚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用健身占领体育活动的阵地,反对邪教组织;认真贯彻社团管理的法规、政策,加强对各体育社团的规范化管理;拟订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实施。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协助体育彩票市场管理。贡山县体育管理中心不承担行政职能。
(二)内设机构
1.体育股。负责拟订全县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民健身日常事务,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项目的布局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负责承办省、州、县有关竞技体育比赛;负责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体育事业统计、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协助州级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负责全民健身辅导站和三级裁判员、运动员审批和管理,三级裁判员、运动员以上等级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对全县学校体育及学生体育竞赛等交流活动的指导工作。做好对全县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工作,拟订有关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群众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重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挖掘和整理,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后备人才。
2.贡山县青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负责贯彻体育法规政策;负责抓好竞技体育选材、育苗、启蒙和基础训练工作;负责推动青少年儿童体育训练的普及、提高和全民参与锻炼的积极性;负责做好国星、亚星、奥星“三星人才的培养”,积极组队参加省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文化学习、体育训练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向上一级训练单位的各类后备人才的输送工作;负责安排寒暑假期对少年儿童的免费开放培训计划;负责制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参赛工作计划;做好全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项目的布局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负责承办州、县有关竞技体育比赛工作;做好全县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各中小学音、体、美课程,落实开课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组织开展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和全县性大型师生艺术展演;组织中小学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和全县学生体育运动会,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协助师训办做好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人防教育,做好每年新生军训工作;安排省、州及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艺术项目的参赛和参演工作。
3.竞赛训练室。负责制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参赛工作计划;做好全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项目的布局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推广;负责教练员的岗位培训;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县级运动队文化教育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承办州、县有关竞技体育比赛工作;负责全县三级裁判员、运动员的等级审批和三级以上等级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全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体育冬夏令营活动;做好全县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人员编制
贡山县体育管理中心事业编制 6 名。
三、贡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贡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贡山县教育体育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一)主要职责
负责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项目资金的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的管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学前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儿童政府助学金资金的管理;社会公益机构对学生的专项资金的管理;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服兵役减免学费等资助和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资金的管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资金的管理;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建立;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助学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学生的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组织做好学校奖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助学金等工作;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贫困生的资助情况;做好社会资助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统筹勤工俭学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省、州的部署,负责完成其他有关资助工作;贡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承担行政职能。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室。承担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服兵役减免学费等资助和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资金的管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资金的管理;负责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建立;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助学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学生的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组织做好学校奖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助学金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统筹勤工俭学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人员编制
贡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事业编制 3 名。
联系电话:0886——3511076(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