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底 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普拉底乡普拉底街2号

办公电话:0886—356100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599

普拉底乡人民政府为贡山县人民政府下级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普拉底乡人民政府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又是地方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乡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权限,行使本乡行政管理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武装、司法行政、计划生育、乡村建设等行政工作。

3.保护国有和集体财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

      1.负责各部门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起草文件、材料和会议组织及有关决定决议的落实、督办;信息收集和报送;

      2.负责办理日常公文、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管理工作;

     3.具体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等工作;

     4.负责乡应急值班、电子政务、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乡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负责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

     6.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民服务中心职责是: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和转告等服务事项;围绕增收致富、发展经济、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提供信息和服务;管理所辖各村为民服务点日常工作;其它需为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编制社会经济发展、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乡统计和审计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派驻各乡的国土所主要负责国土资源调查、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执法巡查工作)

    3.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移民开发等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负责乡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等日常行政统筹工作;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监测;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配合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及审计,开展农经统计、调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信息;

    5.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衔接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7.指导、协调和管理辖区工业、商业、贸易、招商引资、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8.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指导村委会建设,协调乡各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村民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配合上级业务部门,负责全乡辖区范围内劳动力输移转出、劳动技能培训、劳动保障、劳动争议等行政统筹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搞好本乡范围内救灾救济、优抚、拥军优属、婚姻和社团登记、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等行政统筹工作。

    4.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办理《生育证》证件;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困难家庭救助等工作;

    5.与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协调,负责做好全乡残疾、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方面的行政工作;

    6.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乡边防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乡边防委工作规划、计划、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

    3.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党政军警民联防信息维护和管理,组织联席会议和联署办公,构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机构,组织开展联防训练、联防演练、联防行动。

    4.协助全乡辖区内边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5.负责护边员队伍的选拔、使用、管理。

    6.负责边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党政军警民干部边防理论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

    7.负责组织整合辖区内政法综治力量,协调有关方面,及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本乡社会稳定;定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并组织开展整治活动。

    8.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负责五年普法教育及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重大社情、民意和热点、难点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表彰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组织协调司法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指导辖区内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开展平安创建,提高辖区内平安建设的覆盖面;与司法和有关行政部门配合做好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村级调解机构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调处跨村、本辖区有关部门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督导各级领导督办和县有关部门(转)交办的矛盾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对所辖各村的群众工作站的管理,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人民群众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分派交办;其它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办理的工作。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乡村振兴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和草拟全乡乡村振兴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年度乡村振兴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配合国家衔接政策投入的惠农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社会帮扶捐赠资金的规划实施;负责跨地区、跨行业乡村振兴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乡乡村振兴项目的策划、论证、上报、评审及储备工作。

    4.负责分配和管理衔接资金和物资,监督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衔接项目;负责我乡村级互助资金及扶贫小额贷款的监管;负责牵头组织衔接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

    5.负责全乡乡村振兴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动态监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6.协助行业部门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落实。

    7.负责乡乡村振兴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档案资料整理;

    8.会同乡宣传办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乡村振兴宣传氛围;

    9.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设机构

普拉底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普拉底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普拉底乡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好发展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水保、农机等事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开展农田建设、科学技术培训和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2.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及农业灾害监测并开展防治和救灾。负责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工作;

3.开展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及推广,加强种畜禽管理,负责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监管服务;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开展免疫接种、防疫监督、技术服务及培训等工作;

4.负责本乡范围内林地、林木和野生动物等森林资源的管护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提高生态效益;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5.负责全乡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管理,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服务;负责本乡防汛抗旱及水利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6.负责本乡范围内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负责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搞好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审验及建档报户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全乡所辖各村委会的财务代管服务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普拉底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水保、农机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人员编制

普拉底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5名。

 

普拉底乡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普拉底乡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加挂普拉底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主管部门:普拉底乡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

1.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2.开展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负责做好本乡范围内低保、五保供养、乡村振兴救济等救济对象的审核、申报、资金发放、台账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老龄工作,做好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社会捐助、社会福利事业;

4.发展劳务输转、技能培训、劳动保障、劳动争议等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管理与统计;

5.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日常业务,做好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的初审工作;

6.负责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日常业务,认真审核、管理参合农户的资料,及时协助参合对象报销支付医药费

用;

7.承担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等相关职责;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普拉底乡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办理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等业务;做好劳务输转、技能培训、劳动保障、劳动争议等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

2.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退役军人诉求材料的受理、转办、交办、回访等工作。

人员编制

普拉底乡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2名事业编制专门从事乡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普拉底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普拉底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普拉底乡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开展各种体育文化活动,进行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推广应用,搞好大众科普知识培训;积极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2.负责开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生活;指导村、组文化室开展活动,管理村、组广播电视接收点工作;

3.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与上级有关部门协作,负责本乡电影放映、广播电视管理与服务,负责电影广播电视设备的正常维修与管理,做好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维修、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安全转播上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各类节目;对辖区内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丰富农村、社区文化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服务性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地区文化发展品牌;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普拉底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

综合室。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负责抓好全乡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建设;协助上级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开展文化活动

等。

人员编制

普拉底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

 

普拉底乡国土和村镇规划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普拉底乡国土和村镇规划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普拉底乡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

1.主要承担农村村镇规划建设,严格、合理利用土地,发展村镇交通、加强公用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乡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

3.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工作;

4.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耕地,以及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作;

5.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集镇和村组的村容乡貌和环境卫生以及道路绿化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村容乡貌的优美整洁;负责乡、村两级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负责承办乡农业、科技、畜牧、交通、水利、乡村振兴、民族、发改、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协调等服务性工作;

8.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镇建设项目的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9.负责乡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10.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配合上级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

11.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普拉底乡国土和村镇规划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承办本乡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乡镇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和全乡各类项目建设等工作。

人员编制

普拉底乡国土和村镇规划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

 

普拉底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单位名称:普拉底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普拉底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普拉底乡政府消防工作站、普拉底乡政府消防工作队)

主管部门:普拉底乡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

1.协助乡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应急信息采集、维护管理,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政策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局机关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2.组织乡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定期组织乡预案演练实施工作;

3.协助乡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统计、报告应急管理信息和伤亡事故的具体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乡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发放,自然灾害灾情上报统计。

5.协助乡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局开展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乡人民政府和县级应急局应急值守工作,组织、指导各村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6.负责全乡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专职队长负责完善执勤制度,带领队伍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

7.承担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行政执法职能;

8.承担普拉底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安全整治、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督促辖区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指导社区依托管理服务业成立小区义务消防队,加强搬迁安置区消防安全培训,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等职责;

9.完成乡党委、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10.普拉底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

1.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环境卫生、民政、农业、文化、安全生产、林业、交通、市场监管、两违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

2.应急管理室。负责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和发放;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和安全生产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乡应急值守工作,组织、指导村、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值守工作。

3.乡政府消防工作站。承担本乡的火灾扑救、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综合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分班编组执勤,24小时在岗在位,定期检查保养装备,确保接到灾害事故报警求助或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部门指令后及时有效出动;由县消防大队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职消防队员集中培训和驻队轮训活动,提升队员技战术水平,强化业务训练,规范执勤行动;县消防大队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职消防员比武竞赛活动。

人员编制

普拉底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5名,其中1名专门负责“一队一站”工作。

 

普拉底乡财政所

单位名称:普拉底乡财政所

主管部门:普拉底乡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经、农经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2.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发展,负责监督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督审计,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监测;

3.负责管理本乡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4.编报年度乡财政收支预算决算。负责本乡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5.对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负责本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乡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6.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往来收据票据的领购、缴销、管理工作;

7.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普拉底乡财政所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全乡年度财政预结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做好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专户管理和干部职工工资管理等工作。

人员编制

普拉底乡财政所事业编制4名。

 

普拉底乡乡村振兴工作中心

单位名称:普拉底乡乡村振兴工作中心

主管部门:普拉底乡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协助拟订辖区乡村振兴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审定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3.协调组织与涉及部门一起进行科技振兴,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脱贫地区的科技进步;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脱贫村、重点扶持村,选准乡村振兴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方案;

5.指导帮助脱贫地区,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

6.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助,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增收致富;

7.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州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衔接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8.根据国家和省州乡村振兴目标,落实乡村振兴措施,做好乡村振兴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9.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普拉底乡乡村振兴工作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组织全乡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乡乡村振兴统计,脱贫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工作。

人员编制

普拉底乡乡村振兴工作中心事业编制5名。

 

(八)中共普拉底乡委员会党校

单位名称:中共普拉底乡委员会党校

主管部门:中共普拉底乡委员会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培训、轮训全乡乡科级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理论骨干、村(居)委会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4.根据上级人事部门的安排部署,对乡党委、政府新聘用公务员及事业人员进行培训;

5.开展社会调研及科研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6.对开展的学习培训的内容和成效进行上报,完成相关工作的工作总结;

7.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及其乡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教学培训任务和工作;

8.中共普拉底乡委员会党校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主要承担对全乡机关党员干部、村“三委”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农村后备干部等群体的培训等工作。

人员编制

中共普拉底乡委员会党校事业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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