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政府2号楼5楼

办公电话:0886—351149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599

贡山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外事、港澳方针政策、法规和州外办、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外事、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策;督促、检查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港澳方针政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协调全县重大外事、港澳工作;办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外事、港澳事务。

(二)结合不同时期全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港澳工作调研,制定工作规划;跟踪了解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重点研究掌握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动向,为县委、县政府外事、港澳工作决策提出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中央总体外交服务,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贯彻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资讯材料;指导各乡(镇)外事、港澳工作;负责全县外事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四)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缅边境北段(贡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根据外交部和州外办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贡山段进行勘界或联检;负责全县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等。

(五)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对接,为在我县境外边境地区经商、务工、旅游等人员提供边境领事保护;指导、协调、服务涉外企业。

(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对缅工作指示精神,服从、服务于中央和省州对缅工作部署,协调、指导、服务全县各级各部门与缅官方和民间开展交流合作。

(七)归口管理外国记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外国记者前来我县采访工作。

(八)管理、协调我县国际合作项目的有关事宜;办理我县有关单位或部门开展、接受国外援助事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接待来贡山访问的重要外宾和知名友好人士;接待来贡山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承办需要请副处级以上领导会见外国重要官员、社团、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为因公应邀来访的外国人员办理申报审批事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涉外事务、礼宾礼仪培训和外事翻译等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县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宜,拟订全县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承办全县因公临时出国(境)和因公赴港澳、中缅边境地区任务的申报、审核工作,审核、检查因公出访人员在外活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在因公派出工作中弄虚作假案件。

(十一)负责拓展我县与世界各国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组织、推动相关部门与已建友城开展实质性交流合作;指导和管理我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协调、服务、指导我县相关部门开展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增进我县各族人民同世界各国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负责我县与缅边境相邻地区缔结边境友好关系和开展相关合作事宜。

(十二)承担全县涉港澳事务相关工作,促进贡山、港、澳三地的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缅甸籍留学生班。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外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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