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浏览:0  来源:

索引号
015108233-2008-57534
发文机构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领导信息和分工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8-11-27 15:38:00

贡政发〔2008〕228号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贡山各单位:

因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十二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批准。现将调整后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李坤珍县长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交通局(含地方公路养护段、海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联系养征所、驻贡山人民解放军。

兼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杨俊义常务副县长 负责政府办、发改委、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暨信产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驻昆办、接待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能源局、价格督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含城市规划局、“三江并流”管理办)、统计局、信访局、粮食局、法制局;联系县委老干部局、国税局、地税局、客运站、银监办、人行贡山县支行、农行贡山县支行、人保财险福贡县支公司贡山经营部。

兼任县住房委员会主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金莲副县长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文化局(含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局、旅游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红十字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计生协会、教育督导室;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文联、新华书店。

兼任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李永卫副县长 负责国土、经委、商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经济委员会(含乡镇企业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局(含边贸办、口岸办)、移民开发局、环保局、外事局;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邮政局、电信局、石油分公司、烟草分公司、工商联合会、移动公司贡山分公司、联通公司贡山营业部。

兼任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主任。

何耀倏副县长 负责公安及司法行政等方面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含交警大队、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分管县司法局、综治办、反邪教办、禁毒委员会;联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卫中队。

兼任县禁毒委员会主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

刘正华副县长 负责农业、林业、扶贫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含农经管理局、渔政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扶贫办、水利局(含防汛抗旱指挥部)、畜牧兽医局、自然保护局、信用社、供销社;联系县气象局、怒江电网公司贡山分公司、水文站。

兼任县绿化委员会主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县野生动植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

马正山副县长 负责民委、宗教、民政、安监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民政局、残联、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安监局、地震局、老龄委员会。

邹仕华副县长 负责保密、广电、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保密局、科技局(含科学技术协会)、广电局、档案局、县志办;联系县中波台、广电网络贡山分公司,协助杨俊义副县长分管县建设局,协助李永卫副县长分管移民开发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贡山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03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40013

滇公网安备:5333240200010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