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独龙江乡普卡旺民族文化特色村一期建设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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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108233-2011-47381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1-03-30 09:53:52
招标公告
现贡山县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综合发展项目:普卡旺民族文化特色村一期建设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建设单位: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综合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前方指挥部、贡山县独龙江乡人民政府。
2、单位法人:熊汉峰、李德明。
3、工程名称:贡山县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综合发展项目:普卡旺民族文化特色村一期建设工程。
4、建筑内容:(1)安居房、(2)旅游接待房、(3)基础设施包括公厕、村内道路、排水沟、给水管、蓄水池、小水池、化粪池、排污管。
5、建筑规模:
(1)安居房共13幢,每幢建筑面积69.21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899.73平方米;
(2)旅游接待房共13幢,每幢建筑面积45.74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594.62平方米;
(3)基础设施:
公厕共1栋,建筑面积30.78平方米;
村内道路总长度268.13米;
排水沟总长度2345米;
给水管总长度557.32米;
20立方米蓄水池1座;
小水池3座;
化粪池2座;
排污管440.41米。
6、建筑投资:
(1)安居房每户栏标价126247.28元,13户合计栏标价1641214.64元;
(2)旅游接待房每户栏标价98744.07元,13户合计栏标价1283672.91元;
(3)基础设施栏标价279433.20元;
普卡旺民族文化特色村一期工程总栏标价3204320.75元。
7、建筑地址:工程项目点在独龙江乡孔当村委会,距离乡政府4.5公里。
8、资金来源:上级安排、上海帮扶。
9、规划单位:昆明艺嘉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0、设计单位:贡山县建筑设计室。
11、监理单位: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2、现场条件:项目实施点已通公路、通水,预计2011年5月底通施工用电。未平整场地和旧房需要拆除和搬迁的由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综合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前方指挥部、贡山县独龙江乡人民政府发动村民解决。
13、施工要求:按图施工,需要调整和变更的工程,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变更,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1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单位,如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5、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当中,能够遵守甲乙双方所签合同、与当地群众能达成一片并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对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工作有突出贡献。
欢迎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资质施工企业参加报名。报名时需交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岗位安全合格证书原件(A证、B证、C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资格预审合格企业报名时需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售施工招标书1000元一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9日至2011年4月8日下午5:30时正(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贡山县财政局办公楼六楼帮扶办、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项目办。
联系人:杨云鹏 肖荣 李荣华
联系电话:13988633668 15887583888 13988614234
特此公告
贡山县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
综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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