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报告整改报告

浏览:0  来源:

索引号
015108233-2018-45915
发文机构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信息专栏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7-31 17:38:55

 

贡山县2017年保障性

安居工程审计报告整改报告

 

    云南省审计厅于派出审计组于201712月至20183月,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首先感谢审计组在百忙之中对我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根据《怒江州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我县对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报告如下:

一、未完成新增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审计中指出:“未完成租赁补贴新增发放任务66户”。

整改情况:县政府印发《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租赁补贴结余资金相关事宜的批复》(贡政复〔2017726号)将年度租赁补贴结余资金54.629万元调整用于贡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县政府已责成县住建局在今后的任务申报中,要科学合理的预测和上报,确保今后的租赁补贴发放任务100%完成。

二、贡山县未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70

审计中指出:“贡山县2016年和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任务共计429套,截至2018228日,实际完成开工任务259套,未完成开工任务170套”。

整改情况:我县已将未完成开工任务170套纳入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现正在开展测绘、评估等相关工作,并确保在201810月完成。

三、贡山县租金收入75060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审计中指出:“贡山县2017年公租房租金75060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部门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县住建局12060元、县公安局30000元、县医院33000元租金已上缴财政局。

四、未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293409.57元资金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审计中指出:2016年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34773.63元,2017年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8635.94元,合计293409.57元,未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整改情况:县政府已要求县财政将资金划拨给县住建局,分别为:贡财预〔2016245号贡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41646元,贡财预〔201701号保障性住房专项业务费30000元,贡财预〔201825号我县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和廉租房保障资金230000元,专项用于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未配套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6500

报告中指出:2017年度,贡山县未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要求,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6500元”。

整改情况:县政府已安排给县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贴息依风险金21854.75元,其中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6500元,专项用于我县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贴息补助。

六、关于“应收未收租金3000元”的问题

报告中指出:“截至2017年末,茨开完小廉租房102室住户陈风暴欠缴2017年度租金3000元”。

整改情况:经过县住建局多次催缴,陈风暴已于20183月初补交了2017年度租金3000元。

七、未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性安居工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审计中指出:“贡山县尚未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整改情况:目前,我县已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八、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审计中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整合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整改情况:县政府已于2018年年初召集相关部门,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矛盾在一线化解。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的问题,我县积极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定期开展全县各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深入一线解决了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确保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实效,将矛盾化解在一线。今年春节前夕,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委县政府主动作为,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施工一线,主动宣传政策,主动做民工思想工作,县政府在财力紧缺下筹措了1450万元及时化解了一批欠薪问题。

(二)审计中指出:173套在建棚改安置房存在空置风险”。

整改情况:计划将房屋以向社会公开拍卖的形式出售,既避免了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的冲突风险,又可以快速回收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投入建设资金,便于我县尽快对未被认可棚改开工套数进行补建以完成指标任务。

(三)审计中指出:“部分保障房建成分配后续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计划将从2019年开始将保障房纳入市场化运营管理,从而提高保障房的管理运营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保障房的保障效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审计中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整合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调整后实施的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贡山县调整充实了易地扶贫搬迁指挥体系,增加了质量技术监督组、政策业务组、档案管理组等工作组,进一步完善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工作;从工程管理的技术成面,规划设计的施工要求,备案审查的规定原则,施工进度的总体工期,竣工验收的节点时限,倒排工期,指挥部统筹协助,分配责任人蹲点执行作战;12个易地扶贫搬迁均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办法规定执行;2018年进城集中安置点目前正开展地勘等相关前期工作。

情况说明:2016年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统规自建的方式建设。由县住建局统一进行安置点的村庄规划、民居设计;县城投公司负责农户融资贷款及贷款担保;各乡镇负责兑现农户各项建房补贴,动员和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向联建委员会、监督小组和搬迁农户推荐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农户自主选定施工单位后,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进行施工。农户直接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2018年开始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主体为贡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报备。

   

 

 

                                                                                                          贡山县人民政府

                                                    20186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贡山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03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40013

滇公网安备:5333240200010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