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专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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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108233-2019-108868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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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05 09:49:42
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专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州属驻贡山各单位:
经贡山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贡山县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专管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贡山县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专管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土地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农村土地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不断规范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环境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建立健全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专管员制度,构建管理规范、层级明晰、权责统一的网格化管理体现,严格遏制乱塔乱建问题,着力提升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我县形象。
二、目标任务
以乡镇为主体,以行政村为单位作为巡查管理范围,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专管员,实现全县行政村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专管员全覆盖。
三、专管员工作职责
专管员主要负责农村宅基地的组织申报和非法建筑、非法用地行为的巡查、上报及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县、乡镇村开展土地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二是开展巡查监督。对区域范围内土地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情况每个星期至少巡查1次,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及“脏、乱、差”行为,积极劝阻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及时向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是做好协调服务。积极指导、帮助和督促农户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依法实施建设。
四是做好资料建档。建立健全本行政村宅基地管理台账,收集规范基础资料。
四、专管员选聘管理
(一)人员选聘。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专管员,聘用人员应为熟悉本村委会情况,身体健康,基本掌握相关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可以从村干部或群众当中选聘。各乡镇要于3月5日前完成选聘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3月8日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统一发放专管员聘书。
(二)选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热心土地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培训管理。县人民政府统筹落实专管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巡查管理工作职责,县住建局、国土局负责专管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专管员的“前沿哨兵”作用。专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专管员待遇
专管员补贴待遇由基本补贴、巡查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构成,基本补贴每人每月500元,按月发放;巡查绩效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发放;各村每完成一户农村宅基地用地报批和建房审批手续给予30元工作经费和奖励,每半年按照完成的数量考核发放一次。专管员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待遇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筹,以乡(镇)为实施主体,不断健全完善专管员工作机制,同时引导各村委会切实加强村庄自我管理,将土地规划建设环境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等村庄管理体系,形成全民主动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增强执法合力。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监管和查处力度,形成巡查、发现、查处的整体合力,促进村庄规范有序发展。
(三)建立举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要建立并推行土地规划建设违法举报奖励机制,设立土地规划建设违法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积极举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察室要将专管员管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察范围,县纪监部门要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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