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贡山县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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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108233-2019-108869
发文机构
贡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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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3-01 09:44:01

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贡山县道路运输市场

“打非治违”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贡山县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7

 

 

 

 

贡山县道路运输市场

“打非治违”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全面整治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突出问题,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节庆、祥和的出行环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9年227日至527日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巩固提升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安全,促进贡山县道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以客运站为重点,严格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客运经营活动、线上与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不一致,以及用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非法围堵客运站周边,恶意破坏道路运输公平市场秩序等行为。注重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在早晚客运高峰、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间段对各客运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并利用夜间执法、错时执法、定点执法等措施严厉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打非治违”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长:施    贡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长:吴小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熊金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秦小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海静  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副局长            

李文学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运政管理所,由秦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视工作情况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支队、县运政管理所抽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86-3511046

(二)工作职责

1.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含网约车经营)的行为,查处围堵客运站周边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查处围堵客运站周边车辆未经许可擅自悬挂线路牌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随机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公开检查与暗访取证相结合的方式,分时段在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或合法经营者积极参与举报投诉,切实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

2.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禁停区域、限制区域和重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客运站周边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管、治安等部门严厉查处强迫交易、殴打乘客、倒卖客源等扰乱交通秩序和出租汽车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3.城管部门:负责查处禁停区域、限制区域和重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客运站外喊客、拉客、抢客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管、治安等部门严厉查处强迫交易、殴打乘客、倒卖客源等扰乱交通秩序和出租车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四、工作步骤

2019年227日至527日,各部门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力量,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以及“黑车”围堵客运站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227日至32日)

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交警大队、运政所等部门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准化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明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和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处非法营运案件的应当给予奖励。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32日至519日)

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运政所、城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等方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对未取得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客运经营活动及“黑车”围堵客运站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等违法 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519日至527日)

各部门认真总结推广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非法”营运经营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抓好落实。对整治工作领导不力、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二)严格程序,文明规范执法。切实把好“打非治违”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现场取证时必须做到定性准确、文书规范、取证充分、程序合法。要严肃执法纪律,严格遵守交通行政执法“八禁止”“八不准”规定,做到衣着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

(三)化解矛盾,维护安全稳定。各部门要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因整治工作引发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或其他社会矛盾。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妥善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和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一批非法营运、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力震慑。

(五)加强沟通,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等要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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