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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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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33-2021-168573
发文机构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人居环境、疫情防控、卫生、体育
文      号
第14号
发文日期
2021-07-22 11:45:26
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4号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我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凡在我州工作、生活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必须全员接种。因禁忌症不能接种者应提供具备资质的疫苗接种点出具的禁忌证明。全州辖区内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或经营管理者承担辖区内人员、行业系统人员、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人员按期进行疫苗接种。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应按“应接尽接”要求尽快到就近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二、凭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进出公共场所。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学校、宾馆(酒店)、银行、通信、超市(商场)、影院、KTV、网吧、餐馆、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实行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疫苗接种标识)进出。


三、积极配合常态化核酸检测。全州辖区内所有人员(不分户籍)都必须积极参与县市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一线值班执勤人员、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外籍在怒人员、交通运输、快递物流等高风险从业人员要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四、严格管控入境和高中风险地区来员。依法依规从严管控入境人员,对举报非法入境人员及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按规定予以奖励。对违法入境人员和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人员的,依法从严处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控高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红码、黄码的入怒返怒人员,相关人员要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


五、非必要不外出。全州抵边村(社区)实行封闭管理,人员非必要不进不出。全州辖区人员非必须不前往边境县市、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确须前往的需经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指挥部报备批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怒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全州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非必要不离怒,确须离怒的需要报当地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


六、依规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应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或发热门诊(诊室)设置管理不规范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具有此类症状患者。


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暂不销售药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根据疫情动态,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适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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