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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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108233-2021-181780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领导信息和分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11:52: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如下: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勇同志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分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分管部门: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驻军部队。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县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主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县禁毒委主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仕华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主管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政务服务、财税、金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经信局(含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含县国资监管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局(含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人民银行贡山支行、农行贡山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工商联、烟草公司贡山分公司、县邮政分公司、中国电信贡山分公司、中国移动贡山分公司、中国联通贡山分公司、怒江贡山供电局。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行政学校校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贡山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志东同志 主管交通运输、路域环境整治、水利、防汛抗旱、县志等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地方志办、县征迁办。
联系:县气象局、贡山公路分局、贡山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县水文站、客运站
县委常委、副县长林崇辉同志 主管中央定点单位扶贫、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防震减灾工作,协助负责美丽县城、丙中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分管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地震局、县科协。
兼任: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县委常委、副县长包勇军同志 主管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副县长段杰同志 主管维稳、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公安局、县公安边境管理大队、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兼任:县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县长和丽芳同志 主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外事侨务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民族宗教局、县红十字会、县外办。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兼任: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
副县长汪迎泉同志 主管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环保、林草、护林防火、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含县景区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贡山管护分局)、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县投资促进局。
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广电网络贡山分公司、县旅投公司、怒江新华书店贡山分公司、省广播电视局贡山中波台。
兼任:县绿化委员会主任。
副县长尹才胜同志 主管农业、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人社局(含就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
兼任: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
副县长杨冬春同志 主管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美丽县城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美丽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县城投公司、县贡投公司
兼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党组成员周超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接待处。
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关系。分工协作关系为:杨仕华—李志东—杨冬春,林崇辉—段杰—和丽芳,汪迎泉—尹才胜—包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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