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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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108233-2022-206653
发文机构
贡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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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10-21 16:25:33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1301000

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州委统战部、县委反映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订贡山县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和相关规定,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2.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和党外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情况,受县委委托同无党派人士、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党外人士通报省委、州委和县委相关会议精神;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

3.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督促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协调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直接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好同宗教果的爱国统一战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6.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7.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开展港澳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8.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我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县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9.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州委统战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党对统一战线的全面领导

2021以来,委进一步强化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各项目标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开展统战领域5项内容学习传达县委统战部先后带队省委统战部、州委统战部对接汇报工作。4月20日召开全县统一战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0年统一战线工作,2021年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安排

2.推进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怒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邀请统战对象参加贡山县社会各界人士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全县各族各界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等切实开展宗教人士、归侨侨眷、台属关心关爱工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不断加强对广大统战成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进一步夯实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增强统一战线成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快速反应,周密部署,科学应对,全力以赴做好各族各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内各族各界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将疫情防控相关部署纳入集中学习会议内容;二是由民宗局向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下发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一律停止开展一切宗教集会活动,并对宗教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三是做好归侨侨眷疫情防控动员工作,积极引导归侨侨眷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并对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侨界群众给予救助;四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及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4.民族宗教工作有新局面

提高站位,牢牢把握统一战线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中央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统战工作重点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强化部门之间联合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强化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互享,全面加强民族宗教领域舆情和隐患险情排查,压实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任务,推进贡山县民族宗教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深化我县“三教”中国化方向。3月9日至15日,结合“三月敏感期”维稳工作,在全县范围开展涉宗教舆情排查工作;4月9日,主持召开2021年贡山县民族宗教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形势研判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4月19日至20日,配合州委统战部开展怒江州村(社区)宗教干事贡山培训班,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五项内容进行专题辅导,为我县宗教干事进一步深化学习认识、提高宗教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4月20日召开贡山县宗教人士座谈会,认真听取各宗教界代表人士关于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坚定不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界代表人士提出“四条标准”要求;4月25日—26日,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公安边境管理大队等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县范围涉宗教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7月8日召开贡山县各族各界庆祝成立100周年暨四史学习座谈会,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四史”,强化各界群众“跟党走、听党话、感党恩”的思想意识;10月9日召开全县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传达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调民族工作对贡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并对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做好贡山民族工作作出部署。10月26至28日开展贡山县2021年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培训班,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四史》《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通用语言》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能力,增强了宗教界爱国爱教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对新任村(社区)干部、新任村(居)组支部书记、小组长开展宗教工作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宗教工作能力,加强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三是持续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不断推进普化寺、重丁天主教堂宗教活动场所中国化示范点打造工作,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扎实推进丹珠村、马库村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工作,目前除马库村集体经济民宿项目外,其他工程已全部完成,积极推进13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效应。四是加强工作汇报,配合省督促检查工作组开展三月敏感期督导调研,详细汇报贡山县三月敏感期维稳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组对维稳工作要求,保障三月维稳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全面总结贡山统战领域各阶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向州委州政府、州委统战部、县委县政府进行工作汇报,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对贡山统一战线工作部署要求,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帮助下,全面推动贡山统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藏传佛教领域工作有新举措

加强思想引领,凝聚政治共识。一是三月敏感期、七月敏感期组织丙中洛镇普化寺僧人观看爱国主义教育题材宣教片,集中开展“四条标准”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强调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条标准”,努力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合格僧侣,认同我们的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地区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始终坚定不移地与党和人民站在一起,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走访等形式,与僧侣面对面交心谈心,了解普化寺目前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普化寺管理工作目标方向,确保普化寺始终牢牢把握好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努力促进藏传佛教与贡山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根据全面推进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部署,坚持属地管理,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并商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清查等工作,加快推进财税监管工作步入正轨,提高藏传佛教领域工作规范化水平。

6.非公经济工作有新成效

加强思想引导,提高非公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光彩事业自觉性。我县始终把积极引导全县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回报社会,感恩党、感恩国家、感恩人民和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工作的重心,让广大非公经济组织充分认识开展民营企业感恩行动是非公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它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致富思源、回报社会的有效途径,广泛动员我县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到“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疫情防控、捐资助学、助老、助残、助困等行动中来。截至目前,怒江光大医院贡山分院前往挂联村马西当为村民进行义诊活动,并为幸福社区和马西当村委会捐赠17余万元的办公设备,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意识,积极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引导爱心企业捐款捐物,6月我县中创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慰问基层抗疫工作人员及疫情防控点,捐赠物资共计2万余元;贡山县同胜建筑有限公司于高考前夕举行捐赠2021年“同胜筑梦”希望工程,捐助助学基金5万元,为双拉村45名大学生颁发助学金2.25万元;贡山县同康医院向吉束底村、丹珠村25名大学生发放慰问金1.25万元。

7.涉侨工作有突破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县侨联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县委统战部各项学习,全面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新时代党和国家对侨联工作的新要求,强化侨联干部职工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加宗旨意识和为侨服务能力。

8.对台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引领,扎实做好新时代我县对台工作。

9.加强与党外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络工作。

通过邀请列席县级重要会议,开展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联谊交友、谈心交流。积极探索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联系渠道,更加有效地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人士组织起来、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引导网络人士坚定正确政治立场、发挥积极作用,形成网上网下向心力。

10.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2021年4月7日,县委统战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成立县委统战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完善党史学习教育方案。

11.认真落实各项驻村工作责任

做好人居环境再提升,推进脱贫摘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营造“干净、顺眼、无污、美丽”的生活环境。我部不断下沉,蹲点作战,在人居环境再提升上整体发力,保持韧劲。一是整治影响脱贫成效的“残垣断壁”。二是分片包责,明确县、乡、村、组干部及群众的责任化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整治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和《组规民约》。三是整治小组公路路域、公共厕所、房前屋后、室内环境突出问题,全线排查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民族宗教股、网络统战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股、港澳台和侨务工作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人士联络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39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42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9万元,占总支出的73.79%;项目支出110.52万元,占总支出的26.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按照财政拨款规定支出资金,减少了资金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正以往年度财务记账管理,本年度财务记账规范,年末决算收支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69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正以往年度财务记账管理,本年度财务记账规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有:2021年统战对象困难慰问经费1万元,用于慰问困难统战对象,解决生活问题;2021年三教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解决宗教团体的日常办公产生的经费;2021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4.5万元,用于开展侨胞侨眷的送医送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增加,各项经费按工作实际需求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0%。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开展相关培训,支付村镇网格员信息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交纳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了“三公”经费的使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4万元,下降34.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4万元,下降34.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规范了“三公”经费的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202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更正以往年度财务记账管理,本年度财务记账规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8.40万元;差旅费支出4.13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2.37万元;工会费支出2.73万元;福利费支出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中共贡山县委统战部资产总额1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2万元,固定资产18.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74 

0.12 

18.62 

0 

0 

0 

18.6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13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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