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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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108233-2022-246820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7-27 15:22:41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印发实施,现作如下解读:
-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贡山县景区实际,特制定《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极大保护贡山县优质的旅游生态环境,提升旅游的服务品质,进而推动景区旅游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的实施、景区硬件设施提升,可以使景区资源价值得到充分释放,进而推进贡山县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智能化消费,全方位体现国际化,把贡山旅游资源价值最大化,贡山旅游景区的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会给旅游景区创造最佳效益。
三、制定程序说明
(一)起草调研
《管理办法》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单位配合,经过查阅大量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考虑我县实际情况后起草《管理办法》初稿。
(二)公开征求意见
经过多次商讨拟定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完善后。
(三)合法性审查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向县司法局对该《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了县司法局关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之法律意见。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负责人签署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并报送州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集体讨论决定
贡山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5日召开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在17项议程中研究讨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原则同意《管理办法》,并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
(五)公布情况
贡山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0日通过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贡政发〔2022〕26号)
四、文件施行期与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于2023年8月10日发布,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解读单位: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0886-351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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