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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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108233-2022-266798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11-19 11:27:36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关系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作为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一直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课题。长期以来,农村宅基地存在布局分散、管理不规范、风貌杂乱等问题,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部分村民建房需求难以得到科学合理的满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的决策部署,结合贡山实际,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广泛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充分听取基层干部、村民代表等各方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制定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传承民族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规范村民住宅建设行为,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体系,强化风貌管控,实现村庄建设规划有序、管理高效、风貌协调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管理职责
明确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级组织的职责分工。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宅基地用地规模与布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宅建设图集编印、技术指导等工作,公安、文旅等部门共同参与;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联审联办制度,负责规划选址、行政审批、巡查监督等;村级组织拟定村规民约,审查建房申请,开展宅基地腾退等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宅基地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
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明确无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村镇规划占用宅基地需迁建、自然灾害迁建等七种申请宅基地的情形。细化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从村民申请、村级初审、实地选址、选定图集或设计方案、村级公示到乡镇人民政府“一站式”联审联办,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主体、程序和时限,确保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让农民群众清楚知晓建房该“找谁办”“怎么办”。
(三)加强风貌管控
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施策、保护乡土气息、传承历史文化、提升人居环境的原则,从坡屋顶、立面造型、建筑规模、农户参与、设计师指导等方面对村庄风貌进行管控,突出独龙族、怒族等民族特色,做到“一村一貌”。通过风貌管控,既满足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又避免村庄建设“千村一面”,留住乡村的“根与魂”。
(四)优化建房管理与服务
建房农户开工前需申请放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定位放线;建设过程中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竣工后乡镇验收,合格的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并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点。这一系列措施既加强了建房全过程监管,又为村民提供了便利,确保了房屋质量与合法权益。
(五)推动宅基地合理退出与盘活利用
鼓励进城落户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盘活闲置宅基地,通过出租、入股、复垦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为村庄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提供空间支撑。
(六)严格法律责任
对违法占用土地建房、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维护良好的宅基地管理秩序。
四、政策特点
(一)保障与约束并重
充分保障农民“一户一宅”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宅基地面积、住宅规模等标准;同时,通过严格的审批条件、风貌管控、违法处罚等约束机制,防止乱占耕地、盲目建房、破坏风貌等行为,确保宅基地管理规范有序。
(二)因地制宜与文化传承结合
充分考虑贡山山高谷深、生态脆弱、民族特色鲜明的实际,在选址上避开生态保护区、灾害隐患点;在风貌管控上突出民族特色、乡土气息,让新建房屋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融合,避免生搬硬套外来模式,保护和传承了独龙族、怒族千年来的民族建筑文化。
(三)强化服务与高效便民
推行联审联办,乡镇“一站式”服务,让村民建房申请“最多跑一次”;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印通用图集、提供技术指导,为农民建房提供便利,降低建房成本,减轻农民负担。
五、实施意义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优化村庄布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同时,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推动贡山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让乡村成为“记得住乡愁”、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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