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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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108233-2023-230090
发文机构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6-02 14:30:03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怒江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内容,现就《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提升全州质量发展水平和品牌综合实力,根据《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国市监质发〔2022〕95号)和《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云政办发〔2023〕12号)等文件要求,州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州直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怒江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经征求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后,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印发了《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质量提升行动,全州各类产品、工程、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到2025年,全州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值,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稳定在75分以上。

三、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聚焦质量发展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从“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5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任务。

一是在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方面,提出了“培育高端特色农产品、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特殊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建筑工程品质”5项任务。

二是在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方面,提出了“推动产业基础质量提升、推动新材料产业链发展、推动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3项任务。

三是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了“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新技术与产业融合、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3项任务。

四是在着力提升服务品质方面,提出了“提升生活服务品质、提升生产服务品质、提升公共服务效能”3项任务。

五是在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方面,提出了“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推进怒江品牌培育工程、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5项任务。

四、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了完善质量激励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调度检查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相关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

五、其他

《行动方案》中未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无需要专门诠释的关键词、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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