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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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108233-2023-23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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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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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11-16 18:12:45

为便于各有关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全州消费市场稳步增长,消费规模持续扩大,现就《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目的意义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47号)文件精神,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巩固回升势头,营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环境,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力助推经济提效增质,怒江州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充分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我州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从我州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目标,提出9方面30条工作措施:

第一方面,稳定大宗商品消费。提出鼓励汽车消费、跨界联合扩大成品油消费、提升家居家电消费3项举措。

第二方面,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积极促进住房消费、实施保障性住房“拎包入住”工程4项举措。

第三方面,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提出扩大餐饮消费、提振住宿消费、丰富文旅消费、壮大体育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提质养老育幼消费、促进家政消费7项举措。

第四方面,扩大电子产品消费。提出促进电子产品消费1项举措。

第五方面,拓展新型消费。提出壮大数字消费、大力发展夜间消费、推广绿色消费3项措施。

第六方面,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出健全农村商业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完善景区配套服务功能、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水平4条措施。

第七方面,提升消费能力。提出着力扩就业增收入、加强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消费5条措施。

第八方面,加强消费宣传推介,提出加强官方平台宣传推介1项举措。

第九方面,抓好促消费环境保障,提出推动企业优化结构,持续抓好消费统计、完善监管及宣传措施2项举措。

9个方面中,“稳定大宗商品消费”“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服务消费”能打牢消费基础,“扩大电子产品消费”可以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拓展新型消费”能培育消费的新增长点,“完善消费基础设施”能有效提升和改善消费条件,“提升消费能力”从促就业和促增收两端发力,是提振消费的基本保障,“加强消费宣传推介”能积极引导群众消费预期,做好消费统计和监管能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从9个方面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全州消费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恢复和扩大,促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出台意义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要“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出台《若干措施》以激发我州消费潜力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是推动经济发展、改善经济结构的必要举措,通过消费的升级和提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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