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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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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108233-2024-23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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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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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1-18 14:52:0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州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宁调研怒江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3〕50号),结合怒江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发展,有效服务乡村振兴

(一)稳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盘。扎实推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巩固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果,保持就业人数总体稳定。深化与浦东新区、珠海市、义乌市、东阳市、荆州市等地的东西部劳务协作,主动与东部地区建立“点对点”劳务协作机制。挖掘州内用工需求,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深入实施《怒江州劳务经纪人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怒农工发〔2023〕1号),三年内培养一支600人以上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确保所有村(社区)有两名以上劳务经纪人,逐步形成“政府+中介公司+劳务经纪人”共同发力的“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良好工作局面。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等。每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以上,其中省外就业5万人以上,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乡村振兴局,四县市人民政府)

(二)开展涉农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助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增加务工群众工资性收入。聚焦怒江特色生态农业优势和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开展涉农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培养一批涉农领域技能人才。实施“技能怒江”行动,对农村劳动力群体做到“应培尽培”,每年开展钢筋工、电工、家政服务员等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0.5万人次以上。到2025年,累计开展涉农领域培训、评价2000人次以上。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面向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评审,打开职业农民职称参评通道。(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科技局,四县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重点群体返乡创业。实施“彩云雁归”创业计划、高校毕业生返乡自主创业行动,支持大学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引导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兴办实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每年通过“贷免扶补”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00人以上,带动就业500人以上。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强化创业帮扶,选树返乡创业典型,吸引聚集更多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科技局,四县市人民政府)

(四)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按照“一县一品”思路,加大劳务品牌培育力度,打造一批怒江特色劳务品牌。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选树一批劳务品牌创立人、传承人、领军人。重点打造“怒江建筑工”、“怒江草果产业工人”等品牌,争取2025年前申报省级劳务品牌。加大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力度,推动劳务经济“民工经济”向“技工经济”转型升级。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实现从业人员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四县市人民政府)

二、狠抓落实,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措施,促进充分就业。到2025年末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全民、便捷高效、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18万人。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工作来抓,促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聚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目标,健全就业评价体系,完善支持举措,构建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容提质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各县市结合实际至少建设1个各具特色的“幸福里”社区、建设1个标准化零工市场,在村(社区)建设“15分钟就业服务圈站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嵌入式设立社区就业服务站点。积极促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形成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服务站点等为支撑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就业,实现“事事能在网格办”的网格化管理,确保就业政策举措及时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健全就业信息平台。依托高效就业信息平台,推动就业工作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大数据+铁脚板”,准确掌握服务对象底数,及时掌握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用工状况,提供精准服务。推动就业政策进系统,探索资金平台化管理发放、“打包办”、“政策服务找人(企)”等新模式。进一步升级怒江州易地安置社区就业信息服务系统,不断强化就业岗位信息聚合展示、双向入职匹配对接服务、重点帮扶对象就业提示、奖补政策线上兑现等功能。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更为便捷,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精准获取有效的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通过“云”上实现求职应聘、奖补申领,促进群众就业,方便群众办事,切实破解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到2025年末,争取注册服务人数突破5万人。(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加强对州内30家重点企业缺工人数、工资水平、人员构成及增减裁员等情况进行监测,指导企业制定用工预案,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用工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用工服务。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直播带岗”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每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低于20场次。鼓励企业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稳慎开展沿边县市缅籍人员入境务工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外办、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搭建平台,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推进大众创业。进一步清理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鼓励各类创业者聚焦草果、咖啡、香料、民俗文化等特色产品和优势资源领域开展创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不断释放创新创业动能。到2025年末,累计通过“贷免扶补”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不少于600人。(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健全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全过程创业帮扶,将创业服务融入就业服务,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站点、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增设一批创业服务窗口、创业指导站,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搭建创业平台。支持各类创业载体整合集聚、开放共享,推动资源高效对接和优化配置。鼓励社会机构利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开展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清理不合格平台,扶持打造一批高质量、有实效的平台。到2025年末,全州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平台不低于2个。(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整合赛事评比活动。举办各类创业大赛,积极参与“创翼云南”、“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创业之星”、“怒江州创业大赛”等评选活动,每年举办1场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创业扶持政策、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营造“敢闯敢创”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积极引导,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一)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倍增。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建设,实现产值逐年倍增,力争到2025年年产值达到0.6亿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积极招引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怒江设立分支机构,抓好本土企业培养,力争到2025年末审批、培育45家企业,2—3家规模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服务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主动融入全国、全省人力资源大市场。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破除户籍、土地、公共服务等制度阻碍,完善有利于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配套制度。支持各县市升级改造、新建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末统筹建设3个以上人力资源市场或产业园,建设20个乡镇、社区人力资源驿站。(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同发展。支持建立人力资源产业园和人力资源联盟,推动聚集化、规模化发展。加强交流合作,探索人力资源产业共建路子,力争2025年末创建1个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协会”。积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设立分支机构。(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优化服务,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到2025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一)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与调整优化养老保险参保结构并重,持续完善“一户一档”扩面实名库建立和动态管理,为“一户一职保”目标实现奠定基础。鼓励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标准参保缴费,实现人均缴费水平逐年递增。不断扩大失业保险政策覆盖面,以非公经济及私营企业为重点,鼓励引导企业为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和履行缴费义务。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先参保、再开工”长效机制和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政策,推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优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坚持传统服务和智能化创新服务并行,提高社保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践行社保服务先锋队“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主动上门宣传政策、经办社保服务。加强社保系统队伍建设,提高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协同邮政、银行网点创建“一站式”社邮、社银合作窗口,充分发挥邮政、银行网点渠道优势,打造覆盖乡镇、社区的便民服务圈。(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推进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健全违规资金追缴机制,实行重大要情清单式管理,形成风险主动发现、妥善处置、堵塞漏洞的防控闭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积极探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稳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试行职称评审和聘用相结合的制度,提升评审质量。在严格执行岗位管理政策和结构比例的基础上,优化规模小、人员少、技术强的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式,一定程度上拓宽“小”“精”“尖”事业单位人员晋升渠道。持续推进“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林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继续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以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农村基层订单定向等人才招引政策为抓手,进一步补齐基层人才短板。修订完善《怒江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我州实际的引才措施,重点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985、211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作为引才对象,为高质量引才提供政策保障。积极申报专家服务活动,为专家与部门之间搭建沟通桥梁,提高柔性引才水平。到2025年末,实现招引人才1000人,实现柔性引才30人。实现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7万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达0.5万人以上;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600人以上。(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不断优化平台载体建设。开展“省贴”“省突”“兴滇英才”“峡谷兴边”等人才项目申报,壮大本土高层次人才队伍。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创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每年选树一批人才典型。加强对各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的跟踪问效力度,督促设站单位做好工作,为专家进站提供保障,力争转化一批科研成果、培养一批本土人才、建成一批优质专家站。健全完善“师带徒”传帮带机制,通过“1+1”“1+N”模式,每年带培30名以上后备人才、100名以上青年人才、100名以上新型学徒。(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林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共怒江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怒党人才〔2023〕4号),鼓励企业广泛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认定,确保“应培尽培”。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学生开展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青年人才走技能成才之路。到2025年末,技能人才总量达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6万人以上,技工院校新增招生700人以上;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累计2万人次。(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总工会、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保障权益,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一)加强用人单位监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力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指导作用,使劳动者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完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和协调,按季度轮流召集三方四家联席会议。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依托“云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到2025年末,全州创建8户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企业,5个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健全争议调解机制,提升调解仲裁效能。探索推行“流动仲裁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平台。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做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快调速裁。到2025年末,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2%以上,力争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信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法院、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妇联、怒江军分区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村庄、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开展“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末力争创建5家以上“无欠薪”企业和项目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9%以上。(责任单位: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突出“四个强化”锻造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淬炼。把学思想作为第一要事,养成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答案的好习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州委州政府督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见行动”。

(二)强化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牢大局观念、质量观念、系统观念,紧扣全州发展大局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原则,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健全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督察、完善政策的闭环体系,推动工作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强化工作能力。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大兴调查研究,吃透用活各项政策,全面把握本领域工作的发展规律、先进做法、基本情况、困难问题,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取经,聚焦重难点问题组织研究攻关,广泛开展创新活动,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

(四)强化作风建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落实“三化三法”,强化督促督导,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并争取解决一批人社领域难点堵点瘀点问题。持续推进“清廉人社”建设,针对人社领域风险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和排查预防,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工作开展定期稽核或检查,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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