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委办公室 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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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108233-2024-255969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13 16:01:11
根据《贡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有关安排部署,涉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共同牵头整改任务共1项,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怒江州一些县(市)和部门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不到位,对怒江州承担的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地位和自身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的客观实际认识不足,保护优先意识还树得不牢,存在怒江自然禀赋好、生态环境优、环境容量大的盲目乐观倾向”。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学习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弱项,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深化生态文明教学和宣传。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和其他干部培训加强教学研讨,深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教学内容,利用各类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持续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拓展全社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
四是加快绿色转型升级。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持续优化,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已完成整改措施和各项工作任务,并将长期坚持。综上所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886—3511022
邮 箱:7416511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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