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独龙江乡电网灾后重建工程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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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108233-2025-271602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其他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9-22 15:28:05
县级各有关单位、独龙江乡人民政府,怒江供电局、怒江贡山供电局:
2025年5月31日,独龙江乡发生百年一遇洪灾,独龙江乡电网供电线路受损严重,全乡6个村委会,41个村民小组,2040户全部停电。灾害发生后,云南电网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央企责任担当,于6月10日17时39分全部恢复独龙江乡通电。为加快推进独龙江乡电网灾后重建工程(以下简称“重建工程”)项目前期,推动相关项目尽快落地投产,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独龙江乡电网灾后重建工程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组长:普云春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金林 怒江供电局总经理
副组长:廖 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跃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正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欧剑洪 怒江供电局副总经理
成员:和璋志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超 县发改经信局局长
福生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和金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志龙 怒江公路局贡山分局局长
尹福旭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赵福元 县林草局局长
和晓阳 贡山县管护分局副局长
木小龙 独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樊成金 怒江贡山供电局党总支书记
李承钧 怒江供电局规建部经理
彭钦雨 怒江供电局规划建设中心副经理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经信局,刘超兼办公室主任,樊成金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重建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专班办公室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人员担任。各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由相应岗位职务领导对应递补,并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专班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发改经信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牵头研究重建工程在前期工作推进和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成员单位要求,定期、不定期牵头召开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按照职能职责,落实项目核准(备案)相关工作职能;定期向专班领导报送重大工程推进工作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和确认自然灾害重建工程涉及土地、生态红线等方面的规划选址条件,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服务。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山管护分局:在职责范围内指导自然灾害重建工程涉及保护区的用林用草工作,做好项目涉及保护区的项目用林用草保障服务。
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做好重建工程进场道路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做好项目涉及道路交通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怒江公路局贡山分局:指导做好独贡公路和隧道进场道路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做好项目涉及道路交通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审核和确认重建工程涉及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规划选址条件,指导做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县林草局:负责审核和确认重建工程涉及林地、草地、保护区、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规划选址条件;做好项目用林、用草等保障服务。
独龙江乡人民政府:履行重建工程属地协调职责,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怒江供电局:聚焦重建工程项目前期、投资计划、工程建设等环节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里程碑进度计划,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投产,进一步提升独龙江乡电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向上衔接,对下指导,横向联动,加强项目进展全过程跟踪服务,及时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特殊困难和工作进展报专班办公室统筹研究解决。
(二)召集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专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办公室将视情况召集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并邀请有关单位参加。对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明确的议定事项或重大事项,办公室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报县人民政府。
(三)靠前服务,提升效率。各专班成员单位在接到项目业主提出有关请求后,应及时指定对应的专办员提供现场服务,进一步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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