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增强贡山农信社支农发展后劲 贡山县党委政府应狠抓落实 认真做好涉农资金及乡镇、站所资金账户在信用社开立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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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3453-2020-144163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贡财复〔2019〕66号
- 发文日期
- 2020-07-30 17:52:34
贡山县财政局关于《为增强贡山农信社支农发展后劲 贡山县党委政府应狠抓落实 认真做好
涉农资金及乡镇、站所资金账户在信用社开立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熊江涛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号《关于增强贡山农信社支农发展后劲 贡山县党委政府应狠抓落实 认真做好涉农资金及乡镇、站所资金账户在信用社开立工作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根据《怒江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怒财库〔2019〕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每个乡镇只能开设1个乡镇零余额账户和1个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同时,根据《怒江州州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州级各部门不能对地方政府和单位提出开设银行账户的要求,不得要求所属预算单位开设超过本办法规定账户种类及数量的账户。未经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和州人民政府同意,州级各部门不得在相关办法、规定中夹带要求开立账户的条款。因此,我局不同意开设涉农资金相关账户。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贡山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贡山县财政局办公室 35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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