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0 来源:贡山县民政局作者:贡山县民政局
- 索引号
- 01528347X-2025-269871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11 11:57:23
- 成文时间
- 2025-10-10
监督索引号53332400331401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贡山县民政局是贡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拟订自治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检查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和县直各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自然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根据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全县社会福利企业和社会福利机构并对其进行年检。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根据权限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开展残疾人复康及助残活动。贯彻落实国家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养老、儿童保障政策,拟订全县养老、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根据权限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在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导社会组 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和党建股、社会事务股、殡葬服务管理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兜牢社会保障底线。一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有农村低保对象2680户6915人,发放资金2033.9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83户297人,发放资金165.1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236户248人,发放资金269.63万元,临时救助4437人次,发放资金320万元。二是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推进“物质+服务”多维度救助工作,开展12轮次服务,受益380余人次。三是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工作,印发工作制度,落实探访和护理协议签订,开展县级抽查。四是完成低保、特困、低收入动态管理工作,印发方案,减少“漏保”“错保”,落实主动发现机制。五是完成边民补助发放数据复核汇总工作,下沉指导督促5轮次,圆满完成发放工作,涉及5609户17093人,资金3421.2万元。
(二)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事务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残疾人福利政策普及普惠,印发复核工作通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落实,实现跨省通办及全程网办,累计保障11829人次,发放资金120.25万元,开展“义肢助残”项目,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二是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加强巡查和部门联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人,发放御寒物资120余件,出动巡查200人次、车辆20台次。三是深化殡葬习俗改革,火化去世群众遗体647人,火化率达100%,争取追加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推进生态集中安葬区试点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和殡葬服务领域价格监督检查,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核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四是积极开展婚俗改革,以婚姻登记处为平台宣传,开展活动4次,发放资料400余份,实现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办理结婚登记202对,离婚登记125对,合格率100%。
(三)提升“一老一小”关爱服务质量。一是落实资金发放,截至目前,有孤儿等困境儿童71人,发放生活保障金94.48万元;高龄老人550人,发放补助金47.4万元;经济困难老人290人,发放补贴17.22万元。二是强化关爱服务,开展结对帮扶,完成关爱探访服务1930人次、家访270人次,送养困难人员。实施公益项目,筹集善款,开展系列活动。三是全面摸排,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者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有留守老人、高龄老人等不同群体。四是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开展消防演练2次,关爱入住老人,2个机构入住44人。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检查19场次,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守住老人“钱袋子”。
(四)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激发活力。一是强化准入和退出管理,依法开展登记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及动态监管。现有社会组织46家,建立承诺制度,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要求整改9家,注销36家,已有30家完成注销和6家完成整改。二是加强法人治理,开展年检工作,审查人员、经费等情况,推动内部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目前共备案20家。三是持续摸底排查,开展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自纠自查、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已登记的46家社会组织无违法犯罪及矛盾纠纷情况。四是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公众号公开信息,指导社工联合志愿者到7所学校为1360位学生开展青春期健康课堂,共计15次。
(五)突出慈善公益优势,助力社会工作发展。一是重视人才工作,统计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85人,加强人才宣传与培训,通过购买服务探索本土化经验并开展调研。二是发挥社会工作站作用,有1个中心和6个乡镇社工站,实现全覆盖,配备53人。以党建引领提供服务,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等开展服务,润泽社工为学生开展青春期健康课堂。三是筹集慈善资金,发挥慈善会作用。开展网上募捐等活动,如“贡山县守花护蕾计划”筹款,开展对口帮扶、链接捐赠物资,参与人道公益日和“一起捐”活动。积极宣传《慈善法》,在幸福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
(六)多维度推进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加强地名文化保护,申报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将丙中洛镇地名申报为近现代重要地名,落实“乡村著名行动”,设“七彩地名我来讲”专题,拟建立《贡山县地名命名采词库》。二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与西藏自治区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进行“滇藏线”(贡察段)第五轮联检,两县成立领导小组并编制报告。4月召开省级联检工作第一次联席会暨平安边界建设座谈会,审议通过方案及交流工作情况。7月,贡山县牵头组织外业检查工作。9月,在拉萨召开第二次联席会暨两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会议,两省民政厅对联合检查工作成果资料台账进行检查验收。
(七)着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民生项目基础。2024年,贡山县获省级158.82万元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幸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闪当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目前,幸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做前期工作;50户适老化改造已确定对象并签合同,9月完成调研评估,服务方筹备物资,预计12月底完成。2023年闪当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基本完工,县级公益性公墓项目稳步推进。
(八)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制度,共开展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主题党日、1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三是强化思想武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开年第一课”,观看警示片,8-9月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四是突出建章立制,严格公开制度和资金管理,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开展廉政谈话。五是推动作风建设,排查问题整改,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接受监督。六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包括民政领域突出问题、“两留守一困境一特困”人员关爱、殡葬领域问题、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和殡仪馆乱收费问题等,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开展检查。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七是持续巩固深化清廉贡山建设“十大行动”,成立领导小组,细化任务措施,加强工作推进。
(九)紧盯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一是推进学习教育,聚焦“学党纪”,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主题党日1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组织生活,落实党务公开等制度,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等,发挥“云岭先锋”平台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部署工作,每季度研判,加强网上宣传,落实网络责任制。四是抓实党员先锋岗,完善机制,结合“双报到”开展共驻共建,落实党建带群建,聚焦“党建+”,开展主题党日和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走访,密切联系群众,助力困难群众脱贫。
(十)筑牢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思想根基,狠抓作风革命建设。持续深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推进系列三年行动,开展“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年行动”。践行一线工作法解难题抓落实,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积极开展“亮点大比拼”,荣获2024年的全县工作亮点“擂台比武”第二组第一名。积极推荐民政退休老干部张金华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上报县委组织部,通报学习反面案例,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严格落实“三短”要求,制定2024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表,每季度定期梳理分析文件。严格落实中央网信委《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扎实开展挂联村(其达村)相关工作,每季度深入到村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及收入核算工作,开展好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工作,将职工体检、工会福利落实到位,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兜牢底线有短板。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力度不足,特困供养集中供养不足,救助管理基础设施薄弱。二是养老服务有弱项。传统观念制约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民政部门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三是创新治理有缺失。村社区民政人员配备不足,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薄弱,殡葬改革推进缓慢。四是项目资金缺口大,建设推动难。根据殡仪馆及边坡支护项目审计审定结算价格,殡仪馆缺口资金475万元,边坡支护项目缺口资金88.29万元,县级公益性公墓缺口资金1381.36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6816210.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16210.42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98165.48元,增长16.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98165.48元,增长16.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本年收入合计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6816210.42元。其中:基本支出4860427.46元,占总支出的10.38%;项目支出41955782.96元,占总支出的89.6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98165.48元,增长16.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4981.70元,下降11.07%;项目支出增加6103147.18元,增长17.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0427.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74108.35元,占基本支出的96.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319.11元,占基本支出的3.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55782.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87360.00元。
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35731167.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发放。
贡山县殡葬惠民补助项目经费66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贡山县殡葬惠民补助经费发放。
敬老院运行项目经费58073.40元,主要用于保障贡山县两个敬老院正常运转。
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及教育培训资金65174.00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及培训所需经费。
孤儿助学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助学资金按时发放。
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县级补助资金172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按时发放。
孤儿生活补助资金8714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生活补助资金按时发放。
高龄津贴补助资金600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高龄津贴补助资金按时发放。
殡葬服务机构运行经费234383.64元,主要用于保障殡葬服务机构正常运转。
殡葬机构整点场所建设项目资金5473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殡葬机构整点场所建设项目按时推进。
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建设项目按时推进。
贡山县殡仪馆建设场地边坡支护工程项目资金8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贡山县殡仪馆建设场地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按时推进。
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1449372.00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按时发放。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12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按需发放。
居家适老化改造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按时推进。
未成年保护工作示范创建及宣传培训活动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未成年保护工作示范创建及宣传培训活动有序开展。
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资金178363.08元,主要用于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转。
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的资金4793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重阳节慰问敬老院困难老人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重阳节慰问敬老院困难老人。
原大队离职干部生活补助资金362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原大队离职干部生活补助资金。
独龙纹面妇女生活补助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独龙纹面妇女生活补助资金。
原民政福利公司综合服务楼测绘技术服务项目经费9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原民政福利公司综合服务楼测绘技术服务项目经费。
贡山县“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贡山县“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老年人文体活动及走访慰问补助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人文体活动及走访慰问补助经费。
红白理事设备设施购置补助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红白理事设备设施。
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培训宣传工作经费30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培训宣传工作。
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建设工作。
老年人体育事业活动补助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老年人体育事业活动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75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各项社会福利事业。
牵手计划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牵手计划项目。
普拉底乡禾波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补助资金131584.84元,主要用于保障普拉底乡禾波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顺利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7707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2%。与上年相比增加5973272.86元,增长14.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助学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1614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以及各类民政补助资金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33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5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3281.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0.26元,下降11.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为40000.00元,决算为23281.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0.26元,下降1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0.26元,下降1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3281.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0.26元,下降11.1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3281.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成功报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0.26元,下降1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成功报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一辆公务用车,两辆殡仪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377.51元,比上年减少53223.16元,下降15.2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履行“厉行节约”原则,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设备维护及其他费用等。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9291379.45元,其中,流动资产25065067.49元,固定资产42247731.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7858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8029.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59384.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310.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111.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92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92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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