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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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488-2022-187825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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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2-14 17:43:47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31200000
附件2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3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职能部门:管辖林区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主,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做斗争;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加强林业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内设3个科室和3个派出所,分别是三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治安管理中队、刑事侦查中队;3个派出所独龙江林区派出所、茨开林区派出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负责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指导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综合分析、研究、预测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趋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区域性林区专项整治;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保护工作;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4.702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4.7023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50万元,同比增长2.4%,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了15名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和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4.7023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4.7023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702362万元(本级财力444.7023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50万元,同比增长2.4%,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了15名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和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4.7023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4.70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3023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1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公安机关一般公用经费调升至每人每年8000.00元;项目支出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4-公共安全支出88.8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行政运行支出和其他公安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17.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农林水支出276.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27.5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39.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5.81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6.89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税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费、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批复完成专项业务1个,下达资金批复5.4万元,主要用于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及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我单位在县财政局对口股室指导下,将所有的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科学设定,确保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务序列:执法勤务警员职务有别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不与行政职级挂钩,警衔、工资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执法勤务警员职务晋升后,仍履行执法勤务职责。执法勤务警员根据工作隶属关系,接受所在公安机关警官职务人员的领导、指挥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过授权,执法勤务警员可以履行一定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职责。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9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及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贡山县公安局资产总额471.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71.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2020年固定资产469.6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名称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及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立项依据
《怒江州财政局 怒江州公安局关于转发切实保障全省边境管控转制辅警有关待遇的通知》
项目实施单位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概况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及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及公用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解决森林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及公用专项资金。
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5.4万元。
项目实施计划
(一)产出指标:计划完成大队15名警务辅助人员每人1套单警装备;
(二)效益指标:保护全县范围内森林资源,维护社区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发生涉林违法案件;
(三)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查处涉林案件办理的满意度为95%。
项目实施成效
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管护全县森林面积4506平方千米。
(2)项目完成质量。完成全县各类案件办理。
(3)项目实施进度。已实施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有计划使用项目资金,没有浪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维护全县林区治安稳定。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生态环境越发良好,保护了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不被人为损害。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贡山山更清水更绿。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林区群众满意度99%。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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