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审计局关于对贡山县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审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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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3517-2022-194815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17:34:47
贡山县审计局关于对贡山县供销合作联社2021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
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6日起对贡山县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贡山县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2年6月6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2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白 芳(行政执法证号:YNJ06233)
审计组成员:吴 瑶
李秋芳(行政执法证号:YNJ04250)
洪皎皎(行政执法证号:YNJ06233)
龙明艳(行政执法证号:YNJ04254)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吴 瑶13578462430
白 芳18408862406
李秋芳18808860168
洪皎皎17608884734
龙明艳14787830756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贡山县供销合作联社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办公地点:贡山县人民法院五楼
邮 编:673599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0886-3511881
贡山县审计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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