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审计局关于对贡山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 编制暨2021—2023年捐赠款物等 管理使用情况的 审 计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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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3517-2024-237322
发文机构
贡山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工作
主题分类
审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1-12 10:08: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11日起,对贡山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2023年捐赠资金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2023年捐赠资金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3日,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6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由贡山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李秋芳(执法证号:YNJ04250)担任,龙明艳(执法证号:YNJ04254)任主审,成员包括聂庭杰(执法证号:25150326006)、蔡柳(执法证号:25150326007)等人。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李秋芳18808860168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贡山县红十字会办公点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

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办公地点:贡山县人民法院五楼

邮    编:673599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0886-3511881

贡山县审计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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