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审计局关于对贡山县人民医院进行2023年度财务收支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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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3517-2024-250391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工作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9-14 16:4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9月14日起,对贡山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贡山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1月22日,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蔡 柳 行政执法证号:25150326007
审计组主审:李秋芳 行政执法证号:25150326016
审计组组员:龙明艳 行政执法证号:25150326018
审计组组员:袁 林 行政执法证号:25150326017
外聘用专家2名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蔡 柳 13388861211
李秋芳 18808860168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贡山县人民医院。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办公地点:贡山县纪委监委门卫室
邮 编:673599
监督电话:0886-2511270
贡山县审计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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