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审计局关于对独龙文化旅游区建设(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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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3517-2025-265744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 号
- 2025年第1号(总第45号)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17:48:29
独龙文化旅游区建设(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公告)
主办单位: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茨开路114号
邮政编码:673599
电 话:办公室(0886)35127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贡山县审计局于2024年10月至12月,对贡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建设的独龙文化旅游区建设(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独龙文化旅游区建设(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位于贡山县独龙江乡,第一标段改造段长7.48Km,路基宽度6.5米;第二标段改造段长5.54Km,路基宽度6.5米。建设单位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云南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怒江明谷建筑有限公司(二标段)为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项目一标段于2024年2月9日进行交工验收,二标段于2023年6月22日进行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资金来源为专债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独龙文化旅游区建设(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还存在多计工程款、多付工程款、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和服务费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25.34万元。
2.多付工程款1.91万元。
3.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
4.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和服务费用919.05万元。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贡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多计工程价款25.34万元的问题,要求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应依法进行整改;针对多付工程款1.91万元的问题,要求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应限期收回;针对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的问题,要求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应及时上缴;针对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和服务费用919.05万元的问题,要求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应积极争取缺口资金,并及时支付民营企业相关费用。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2025年3月17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1月17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建设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中涉及隐蔽工程应保留含尺寸照片,防止结算时虚报工程量,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在工程结算中,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遵守国家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结算;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编制工作的监督,认真做好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同时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贡山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此项审计工作,积极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截至2025年3月13日,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1个申请延期整改,1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未整改,整改期限未到。针对多计工程价款25.34万元的问题,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已调整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针对多付工程款1.91万元的问题,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已调整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收回多付工程款1.91万元;针对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的问题,贡山县交通运输局申请整改时限延期至2025年12月;针对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和服务费用919.05万元的问题,贡山县交通运输局正在整改。具体整情况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已在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告。
贡山县审计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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