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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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55X-2020-147695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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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13 09:15:00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33201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贡山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庋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提岀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水利价格、收费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
2.负责生活、生产经菅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指导水旱灾害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区域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泂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庋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江泂道和工程管理范围内挖砂、石、取土、及占、挖、建项目的审批。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监督管理水利设施、水堿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监督管理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节水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防洽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推进全县水利系统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对外合作工作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负责水利队伍建设。
12.负责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是建设完成2018年第一批巩固提升工程,概算总投资1293.68万元,建设完成设备房39间,新建水池12座;安装铺设管道219.418km,安装一体化净水设备48套,工程已完工待验收。二是建设完成2018年第二批巩固提升工程概算总投资1993.06万元,新建设备管理房75间,蓄水池完成27座;安装铺设管道402.237km,安装一体化净水设备64套,主体工程已完工。
2.中小型河流治理项目:一是独龙江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干、支流共计治理河长4.377km,概算总投资为6277.00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进入竣工验收阶段;二是迪麻洛河一期治理工程,长度2.9km,概算投资1185.67万元,工程已基本完工;建设迪麻洛河二期治理工程,计划治理河段1.91km,计划投资800万元;三是续建怒江干流贡山段防洪堤工程及第一、第二期护栏及绿化带维护维修,完成投资537万元;四是普拉河治理工程,计划治理普拉河右岸1.4km,计划投资556.54万元,目前工程全面开工,完成总投资230万,工程进度50%;五是贡山县普拉底乡咪谷易地扶贫安置点堤防项目,计划新建怒江干流堤防512m,治理咪谷河262m(新建河堤总长506.18m),计划投资1848.43万元,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六是怒江干流贡山县捧当乡政府驻地段防洪堤工程,计划治理怒江干流捧当段1.843km,计划投资总投资2409.62万元,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3. 农田水利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山区小水网项目,计划投资600万元,计划新建取水坝12座,新建渠道全长6.31km,共解决1220亩田地的灌溉任务,目前工程正稳步建设,计划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4.补齐独龙江乡五个村饮水安全的短板,36个村小组完成30件维修维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水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1人,主要是江堤管理及水厂工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贡山县水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县水利2019年度收入合计62478071.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78071.9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去年相比,总体上增加了5.99%,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6.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长0.1%,农林水事务增长15.64%,住房保障支出增长13.97%,单位职工工资也有所增加及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县水利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1229519.48元。其中:基本支出7849746.97元,占总支出的8.6%;项目支出83379772.51元,占总支出的9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拨款科目调整;项目支出增加32.3%,主要原因为独龙江河道治理、迪麻洛河道治理、巩固提升一、二期等项目的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0994.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5%,主要原因为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379772.51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28%,主要原因为独龙江河道治理、迪麻洛河道治理、巩固提升一、二期、水利饮水水毁应急维修等项目的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支出39771691.81元(实施河道治理项目);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科目支出4125055元(实施河道治理项目);2130310水土保持科目支出1813214.27元(实施河道治理项目);2130312水质监测科目支出20000元(实施巩固提升项目);2130314防汛科目支出629742.48元(实施应急水毁维修);2130316农田水利科目支出901291.08元(实施水利维修);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科目支出3388430.47元(实施巩固提升项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科目支出1632622.11元(河道管理员经费);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支出31004803.29元(实施巩固提升项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92922元(实施巩固提升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县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91229519.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28%,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拨款科目调整、独龙江河道治理、迪麻洛河道治理、巩固提升一、二期等项目的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发放人员绩效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52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休人员经费及遗嘱人员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39084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7.农林水支出894868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独龙江河道治理、迪麻洛河道治理、咪角河道治理、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河道管理员工资、水利饮水项目水毁应急维修及普拉河治理等;
8.住房保障支出45412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县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9948.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948.5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局只有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在实际工作中因需要使用公务用车而产生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2026.57元,下降5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026.57元,下降5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使用“三公”经费的相规定,以及年中减少了一车辆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026.57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026.5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026.5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19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县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0994.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5%,主要原因为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福利费以及车辆运行费用、办公楼修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贡山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54,526,187.56元,其中,流动资产49,767,192.79元,固定资产4,758,994.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722870.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87931.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498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固定资金减少原因为2018年未计提折旧,2019年计提了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452.62 | 4976.72 | 475.9 | 457.97 | 0 | 18.0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属于公共行政领域消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外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3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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