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水利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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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355X-2024-255600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水利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05 10:05:30
- 成文时间
- 2024-12-05
贡山县水利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贡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贡办通〔2024〕5号)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公示如下:问题名称: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8年3月批复同意丰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修正)“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规定相悖,存在违规审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完成情况:完成整改整改情况:经自查,贡山县不存在违规审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一步贡山县将认真研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审批相关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划定和报批工作,杜绝出现违规审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
贡山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5日
END
供稿 | 杨嘉玮
编辑 | 和忠廷
责编 | 马 俊
监审 | 杨韦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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