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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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568-2020-141194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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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06-15 16:34:00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62800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意见,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怒江州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菅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怒江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贡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局,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贡山县委办公室、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编制规定>的通知》(贡办字〔2019〕28号)和《中共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编制方案>的通知》(贡编〔2019〕94号)文件,我局内设8个行政股室:办公室、行政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草原与湿地管理股和10个事业股所:“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贡山管理站、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站、天然林工程站、森林分类经营站、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研究室、林火监测中心、退耕还林还(草)站、森林和草原防火与监测站、草原监理监测站。机关行政人员编制6名,事业人员编制54名。
(三)主要工作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怒江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指导贡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局,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50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476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740.61万元。2019年总收入942.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总收入38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9.47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度增加6.06万元;(3)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3857.81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度增加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505.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64.84万元,上年结转3740.6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64.84万元(本级财力4764.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2019年总收入942.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总收入38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9.47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度增加6.06万元;(3)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3857.81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度增加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764.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76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工资纳入财政本级预算;项目支出16.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项目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0.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死亡抚恤6.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行政单位医疗5.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33.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14.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补助。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7、行政运行189.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2.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34万元、2017年提高津贴补贴14.40万元、津贴补贴42.12万元、奖金1.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5万元,其中:办公费32.40万元、差旅费18.9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40万元、交通费35万元、福利费4.86万元、工会经费9.99万元。
8、事业机构543.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支出543.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1.12万元、2017年提高津贴补贴86.4万元、津贴补贴264.58万元、奖金14.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19万元。
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798.48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3798.48万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98.48万元。
10、住房公积金73.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积金。
11、森林资源管理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5万元),主要用于贡山县林地年度变更、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出数、资源监测三项调查。
12、动植物保护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救助。
1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其中办公费4.7万元、委托业务费2.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预防扑救。
1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3.87万元),主要用于投保商品林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基本支出4747.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4.47万元;2017年提高津贴补贴100.8万元;津贴补贴306.7万元;奖金16.2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4.50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3798.48万元;住房公积金73.32万元;办公经费32.4万元;差旅费18.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福利费4.86万元;工会经费9.99万元;抚恤金6.94万元。项目支出16.88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7万元;委托业务费1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我单位暂时无法预计。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台式电脑5台;复印机2台;核桃提质增效40000亩;核桃榨油机26台;林业资源调查设计4项;森林消防车5辆;木本蜜源花卉种植7500亩;林木种植13000亩;电热水器1400套;打印机5台;办公椅10把;以电代柴设备3800户;办公设备10套;档案柜10个;林业资源调查设备3套;生态护林员巡山装备4550套;森林病虫害防治药剂5吨;办公桌10张;森林扑火机具及装备1把),采购预算资金8199.1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森林资源管理5万元,目标是完成贡山县林地年度变更、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出数、资源监测三项调查。
2、动植物保护1万元,目标是野生动物救助。
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万元,目标是防护森林面积。
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8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林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目标是商品林差保率达到大于6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林业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3、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于的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2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了办公费1.2万元;差旅费增加了0.7万元;增加公务交通补贴5.4万元;交通费与上年相同;福利费增加了0.77万元;工会经费增加了1.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贡山县2019年度森林资源主要指标检测
二、立项依据
1、《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2019年度森林、湿地资源监测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办发〔2019〕46号)。
2、《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云厅字〔2017〕28号)。
3、《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
4、《云南省林地变更操作细则》(2017年修订)。
5、《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1955-2011)。
三、项目实施单位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贡山县2018年完成的森林资源监测数据为基础,利用档案资料,采用遥感监测,现地调查核实等技术手段,将监测数据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产出2019年度森林资源主要指标所需数据材料。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贡山县林地年度变更、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出数、资源监测三项调查。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以贡山县2018年完成的森林资源监测数据为基础,利用档案资料,采用遥感监测,现地调查核实等技术手段,将监测数据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产出2019年度森林资源主要指标所需数据材料。
完成贡山县2019年度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监测工作所需林地变化数据库及调查卡片、统计表等材料,并编制县级林地基础数据调整说明和统计表。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全县林地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数据基础支撑。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62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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