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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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568-2020-147837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14 15:27:00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62801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意见,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怒江州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菅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怒江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贡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局,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促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提质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与县委同步开展集中学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目前党组已组织专题学习11次,交流发言8次;组织党支部集中学习3次,共计7天42个学时,开展研讨交流发言6次,已覆盖支部全体党员。
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我支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引导全体党员做合格的共产党员。一是每周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有关文件;二是每月10日开展“6+X”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三是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给云南省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的回信精神、州委八届七次会议精神、学习高德荣同志先进事迹等;四是定期召开支委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等。
(2)支部规范化建设,促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质
a.健全组织体系优化党组织设置。一是规范开展党组织换届。我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组织换届要求,于2019年6月26日完成了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配备了5名支委委员,并做了及时报备。二是强化队伍体系建设提升战斗力。目前我支部预备党员转正1名,确定发展对象1名。三是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我支部共转出党员6名、转入党员3名。
b.加强党组织活动体系建设规范基本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截至目前我支部已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41次(其中集中学习9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上党课5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委员会19次、开展谈心谈话3轮、民主评议党员1次,支部全体党员分3批次参加了县委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形成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我支部全面推行“6+X”菜单式支部主题党员活动、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每月10日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过“政治生日”活动。
(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提质
为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要求,我支部积极开展“双联系以共建双推进”相关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挂联帮扶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脱贫摘帽挂联帮扶“十个一”专项行动,每月开展一挂联帮扶工作。二是开展党员活动。于2019年7月17日我支部与挂联党支部(余独党支部)联合开展了七一系列活动,并签订2019年度“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结对共建协议书。于2019年9月29日,指导挂联党支部(余独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开展党员慰问活动。为进一步传递组织温暖,让农村老党员、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关怀,七一党建节期间,慰问了困难党员两名。
(4)探索“智慧党建”工作,促党建信息化建管用提质
我支部全体党员按照操作使用规程规范“云岭先锋”手机APP的使用。党支部通知通告、“三会一课”记录、主题党日活动记录都上传在“云岭先锋”手机APP中。
2.营造林工作
(1)苗木检验
一是苗木检验检疫。截至11月检验检疫合格苗木上山造林66.5072万株,其中检验检疫本地苗木12.153万株,外调苗木复检54.3542万株。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项目草果10.003万株,苹果0.98万株,花椒14.55万株,楤木0.8784万株,毛桃3.84万株;生态护林员春季种植蜜源树种玉兰(辛夷花)0.1573万株,桂花38株,柿子0.4255万株,金桔0.0805万株,苹果65株,石榴0.716万株,枇杷0.2079万株,樱桃878株,高原梨3.0764万株,海棠0.118万株,茶梅0.12万株,贴梗海棠66株,垂丝海棠6株,樱花0.15万株,叶子花2.3297万株,月季292株;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项目红豆杉11.94万株,毛桃2万株。二是苗圃基地建设。截至2019年11月全县个人或单位办理过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7家,其中2019年延续4家。绿化苗木基地有5家个体苗圃,经营面积31亩,实际育苗面积27亩,预计生产绿化苗木13.926万株,其中可供5㎝以上绿化苗木680株,5㎝以下绿化苗木13.821万株,美丽公路入选树种0.037万株。
(2)造林完成情况
一是怒江花谷建设。怒江花谷生态建设贡山县蜜源树种(花卉)种植项目估算总投资142.8449万元。种植了常春藤、垂丝海棠、大叶黄杨、杜鹃、非洲茉莉等树种1.6911万株。怒江花谷生态建设贡山县乡村蜜源树种(花卉)种植项目投入资金共计127.253万元。项目已种植了碧桃、非洲茉莉、桂花、红花檵木、黄连翘 、金桔、枇杷等树种1.2809万株。生态护林员春季蜜源花卉树种种植项目总投资213.8万元,种植了软籽石榴、叶子花、柿子、高原梨、枇杷、樱花等树种64800株。民族团结示范村蜜源树种(柑桔)种植项目总投资79.5万元,规模15000株250亩。生态建设幸福小区安置点绿化项目投入资金13.739万元,共樱花、桂花、红花檵木等树种1111株,该项目实施点共涉及112户335人(建档立卡户112户335人)。贡山县丙中洛镇秋马塘安置点人居环境绿化项目种植榕树、桂花、樱花、玉兰、紫薇、珙桐等树种1923株。二是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及陡坡地治理项目实施情况。实施完成了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8万亩,其中: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5000亩,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3000亩。丙中洛镇1850.3亩、捧当乡2180.5亩、茨开镇1864.1亩、普拉底乡2105.1亩,项目涉及农户1463户、4522人;其中建档立卡1285户、1989人,涉及面积5336.68亩。完成了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补植补种毛桃4万株、苹果1万株、楤木0.8784万株。种植完成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花椒14.55万株、草果10万株。资金兑现情况:兑现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三年农户补助447万元。2015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最后一笔补贴资金200万元;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第一笔补贴资金239.475万元,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第一笔补贴资金150万元。三是完成了2017、2018两年度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项目补植补种及新造林6132亩。共种植完成红豆杉18.8764万株;苹果2.2974万株;毛桃3.4978万株;旱冬瓜6.8036万株。
3.生态保护工作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
一是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截至11月份完成产地检疫苗木12.153万株,复检苗木54.3542万株;共调运检疫边贸木材0.056483万立方米,国内竹材6吨,国内林副产品药材40.1吨。检疫率达100%。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209亩,防治率88.29%,无公害防治率为99.75%,其中小线角木蠹蛾发生面积1968亩,云南松毛虫发生面积为2931亩;核桃叶甲发生面积2333亩,其他害虫发生面积3198亩。三是专项执法情况。组织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与相关区域联合检查2次,检疫涉木企业6家,检查竹木材570.83立方米,检查木质包装箱及线缆盘28个。
(2)森林防火
一是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各乡镇层层签订双项或多项森林防火责任制。截至防火期结束,我县共签订各种责任状(书)1022份,签订率达99%以上。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大力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县共出动大小森林消防宣传车辆240车次,发放宣传单12000份,粘贴省、州、县防火命令及通告5000份,发放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1500份、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3000本,森林防火宣传标语231条幅,发放户主通知书1.1万份,森林防火五彩旗120套,宣传纸杯30万个,走进校园给学生上森林防火课35课时,利用乡(镇)街天、教堂聚会等活动宣传森林防火知识50场。三是严格火源管理,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共派出防火检查组9支共22人,共排除火险隐患10起,查处野外违规用火2起2人,处罚处理人数2人,其中教育2人。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整改率100%。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县共组建专业扑火队1支50人、义务扑火队26支1300人、护林员4529人,瞭望监测人员6人。五是严格值带班制度,完善工作报告措施。县、乡指挥部(所)办公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完善工作日报,高森林火险区,各基层单位认真坚持日报制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瞭望台分别实行每日2次报告制度。六是健全物资储备,保障应急处置。物资筹备库储备有风力灭火机8台、灭火水枪8支、二号工具160套、睡袋帐篷18套、阻燃服70套、电筒50把、水壶100个、水桶40个、行军锅4套、工兵铲60把、发电机4台,油锯3台、对讲机16只、便携背负式消防泵2台、望远镜8台、指挥服16套、迷彩鞋30双、护目镜80副。七是认真开展火灾保险,确保保赔全覆盖。严格按照《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规定要求,今年火灾保险共计支付2260954.6元,分别为:商品林保险486154.6元;公益林保险1774800元。
(3)林地审批管理
一是2019年办理完成林地征占用手续的项目。已办理完成林地征占用手续的项目共有8个,分别为1.贡山县迪布里(滇藏界)至中缅边界(41号)界桩国边防公路一期改建工程(永久);2.贡山县普拉底乡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3.贡山县茨开镇满孜村撒子木克至时比底生产路开挖项目(永久);4.贡山县茨开镇满孜村撒子木克至时比底生产路开挖项目(临时);5.贡山县茨开镇茨开村王切小组生产道路建设项目;6.贡山县独龙江国家公园景前区大门建设项目;7.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贡山中波台迁建工程;8.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福贡公路改建工程临时用地项目(贡山段)三期。二是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森林资源监测调查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完成了我县2019年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三是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情况。贡山县“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和森林督察工作。2019年共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起,分别为1.贡山县谷盛公司违法采石案件;2.贡山县城投公司违法采石案件;3.贡山县地撬矿业有限公司违法采石案件;4.怒江美丽公路建设贡山县捧当乡闪当村吉木斗小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5.怒江美丽公路建设贡山县丙中洛镇丙中洛村打拉老桥桥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6.怒江蜂之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蜂那桶文化旅游景区(中华蜜蜂产业园)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案件;7.茨开镇满孜村克力当小组林地范围内无证采伐林木案件。四是加强巡护力度,确保林区安全。截至目前共聘用生态护林员3800名,加上原有护林员729人,共有护林员4529人。按照每人每月巡山天数不低于22天计算全年共巡山天数达100多万次。巡护过程中收缴各类铁夹1452个;收缴鸟网33床;收缴鸟网50床,捕鼠笼13个,铁夹子365个,弹弓13把,上交自制枪支1支,共收缴鸟网25张,捕猎套绳9条,拆除捕鸟陷阱6个。五是从严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出动警力813人次,开展涉林企业检查工作15余次,共办理各类案件67起,查破67起,综合查处率100%。其中,立刑事案件11起,破11起(有1起正在办理),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采取强制措施11人,移送起诉7起,起诉7人;受理林政案件56起,查处56起,处理违法人员56人。共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11起,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354件只;收缴木材材积合计:16.01立方米,罚款189332.35元。六是野生动物肇事赔偿及保护工作。截至2019年三季度,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336起(2018年407起,补偿46.3万元),待12月结束后,统一组织补偿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野生动物11只,其中:放生白骨顶鸡1只、猕猴1只、白鹇1只、白腹锦鸡1只、凤头鹰1只、夜露1只,送交到片马救助中心熊猴1只。组织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讲座7场,参训人数500人。
(4)保护区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托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4810余份,马克杯460个,钥匙扣60个,便签本60本,展出展板、海报24块。签订拒食鸟类、关爱野生动物承诺书3230份。今年通过对灰腹角雉、水鹿的首次影像记录,央视《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进行了新闻报道,中国新闻网以及云南电视台、云视新媒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林业网、怒江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加大了贡山自然保护宣传的力度和范围。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工作。在独龙江人马驿道、独龙江隧道两侧、独龙江张八当区域总共布设完成84台红外相机,用于进一步挖掘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资源。共收集到21143张照片和8073段视频,拍摄到戴帽叶猴、熊猴、猕猴、高黎贡羚牛、中华斑羚、水鹿、中华鬣羚、赤鬣羚、贡山麂、豹猫、灰腹角雉、红腹角雉、血雉等30余种野生动物的照片及影像资料。
(5)扫黑除恶
一是工作落实情况。结合《怒江州林业和草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怒林发〔2019〕45号)文件精神和贡山县扫黑办的相关要求,研究细化了《贡山县林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全年主题宣传达73次。在各宣传平台已持续公布《贡山县林草系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公告》、悬挂横幅63条,粘贴公告57处、制作宣传单2.8万份,已发放宣传单1.5503份(其中二级局、各乡(镇)站所发放9719份、局机关发放5784份)。二是线索排查情况及实效。在我县林草系统行业排查治理中发现的贡山县地撬矿业有限公司和怒江蜂之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蜂那桶文化旅游景区(中华蜜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存在的违法占用林地情况,截至10月底贡山县森林公安局已对怒江蜂之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并要求其补办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另外贡山县地撬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对其属于行政案件范畴的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对其存在的刑事问题计划在近期内移送贡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处理。村民主动上交枪支7支(射钉枪2支、火铜枪3支、气枪2支);炸药13条;电雷管1支、雷管4颗。其次,收回铁夹子5个(大铁夹子4个、中铁夹子1个),均已移交县森林公安局。
4.脱贫攻坚工作
(1)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葛根种植产业。种植完成1400亩葛根,(每亩种植1000株),其中丙中洛镇148亩;捧当乡450亩;茨开镇719亩;普拉底乡3亩;独龙江80亩。(实际种植葛根亩数:丙中洛镇148亩,普拉底乡3.3亩,茨开镇729亩,独龙江乡82.7亩,捧当乡452亩)。该项目共涉及272户820人,项目总投资168万元。
二是核桃提质项目。实施完成2018年度第一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展项目(核桃提质增效)1400亩的技术指导和初级验收。项目总投资177.8万元,项目共涉及447户1362人。按照我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9年我局计划实施核桃提质增效面积为2.2683万亩,涉及农户4821户,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核,已同意实施0.8万亩,并已下达项目资金400万元。于今年6月份下达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资金140万元,任务0.28万亩,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三是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组建情况。根据《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的通知》(贡财通﹝2019﹞16号)文件,2019年组建5个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下达补助资金250万元。目前已完成组建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其中独龙江乡1个、丙中洛镇1个、茨开镇1个、普拉底乡2个,加入合作社社员共15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3人,占总社员的81.5%。
四是种植仿野生白灵芝。利用2013年、2014年度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项目结余资金和2014、2015年度核桃提质增效样板林结余资金共45万元,投入到仿野生白灵芝种植项目,在捧当乡迪麻洛村实施林下仿野生白灵芝种植20亩,涉及农户15户,全部为建档立卡户,2018年共采收鲜灵芝5614市斤,晒干后干灵芝1612市斤,已出售1585市斤,共收入198125.00元,除去成本剩余利润15000元,户均1000元;2019年采收干灵芝1379.25公斤,统货价340元/公斤计算,共计收入46.8945万元。出售灵芝款首先支付缺口资金12.054万元、农户务工费约5.7万元(380个工,每个工150元计算)和技术服务费1.6万元(2个月2个技术员,每人每月4000.00元工资计算),剩余约27.5405万元可分红。
五是林业贷款贴息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贡山县林业贴息贷款项目主要申报了以营造林、林下种植业贷款项目的新增贷款和续贴贷款,共申报贷款 48 万元,申报贴息额1.44万元,涉及 3 人林业职工和林农个人,经营面积484 亩。目前已兑现完成2019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5092.12元,涉及3户林农。
(2)生态护林员聘用
截至2019年8月15日新一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结束,贡山县共聘用3800名生态护林员,其中2016年省指标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060人;2017年省指标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520人;2018年省指标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710人;2019年省指标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510人。
(3)实施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情况
2019年实施完成2015年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及2016年太阳能热水器项目,目前以全部验收完成,并完成项目资金兑现工作,分别为2015年太阳能热水器504套、2016年太阳能热水器193套,共计发放697套太阳能热水器,受益农户697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47户,非建档立卡户350户。
(4)生态效益补偿
贡山县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计72.47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5万亩、省级公益林7.47万亩),涉及全县三乡两镇26个村委会,涉及补偿农户7941户,直接补偿资金达724.7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贡山县201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已成功兑现补偿资金722.02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47.34万元、省级公益林74.68万元),兑现率达99.6%,兑现农户7864户。
5.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龙江国家公园景前区大门建设工程。独龙江国家公园景前区大门建设选址在独龙江国家公园入口处的黑娃底管护站前100米,建设面积1565㎡;建筑长×宽约为:24m×2.5m,高约:11m。于2019年9月竣工。二是完成巡护步道建设3条。其中腊咱巡护步道总长度3200米、怒江第一湾茶马古道步道建设步道总长度3344米、形它至扎那桶巡护步道2800米。三是完成丙中洛天保所、捧当乡迪麻洛村啊路腊卡瞭望塔、捧当天保所修缮工程,新建茨开镇满孜村撒孜木克瞭望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表格中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本表为空。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396,090.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96,090.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26,900,800.00元,增36.11%,主要是收到上级财政下达的林业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收入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06,903,157.34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0,431.95元,占总支出的9.68%;项目支出96,552,725.39元,占总支出的90.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增加17,969,300.00元,增20.21%,主要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使资金结算加快、支出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50,431.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86,572.3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森林管护支出、社会保性政策性支出、产业化管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调整到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000,707.74元(基本工资1,983,887.00元,津贴补贴3,363,658.00元,奖金692,200.00元,绩效工资567,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6,940.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2,402.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9,019.6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9,393.43元,住房公积金466,287.00元,生活补助69,42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96%;商品和服务支出1,349,724.21元(办公费136,443.61元,印刷费22,040.61元,咨询费50,343.00元,手续费1,375.00元,电费550.00元,邮电费17,820.00元,差旅费583,542.00元,维修维护费12,651.00元,租赁费20,000.00元,会议费1,566.00元,培训费17,000.00元,公务接待费22,280.00元,劳务费7,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340.00元,工会经费88,162.08元,福利费16,776.03元,其他交通费用274,223.2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612.2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552,725.39元。较上年增加17,969,300.00元,增20.21%,主要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使资金结算加快、支出加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开展其他自然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费用支出85,001.00元(办公费7,264.00元,差旅费3,937.00元,办公设备购置73,800.00元);二、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森林管护)费用支出14,051,431.51元(办公费72,457.50元,电费2,324.47元,邮电费7,885.58元,差旅费297,308.92元,维修维护费54,200.00元,培训费15,330.00元,公务接待费7,398.00元,劳务费12,120,632.98元,委托业务费767,824.58元,其他交通费用315,234.8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254,154,65元,办公设备购置;118,070.00元);三、政策性社会性(组建5个林业专业合作社)费用支出1,400,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400,000.00元);四、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费用支出458,600.00元(差旅费2,000.00元,委托业务费456,600.00元);五、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陡坡地治理和太阳能热水器)其他退耕还林支出7,251,391.00元(手续费10.00元,差旅费2,429.00元,劳务费5,894,750.00元,委托业务费1,354,202.00元);六、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太阳能热水器)费用支出32,148.00元(委托业务费32,148.00元);七、开展林业事业机构(森林防火工作)支出270,000.00元(办公费107,968.00元,邮电费1,500.00元,差旅费22,45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62.6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994.35元);八、森林培育(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费用支出2,049,024.00元(办公费4,400.00元,差旅费52,540.00元,委托业务费1,991,884.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元);九、森林资源管理(天保工程管护)费用支出23,611,076.00元(办公费306,765.72元,印刷费60,804.00元,电费44,897.94元,邮电费70,769.13元,差旅费764,402.20元,维修维护费1,091,243.55元会议费9,651.00元,培训费137,360.00元,公务接待费5,151.00元,劳务费14,954,220.19元,委托业务费680,244.00元,福利费2,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62,519.2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8822.9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637,138.10元,办公设备购置75,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725,19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96,660.96元);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与管护、省级公益林补偿与管护)费用支出11,439,181.91元(差旅费42,161.00元,维修维护费1,091,248.30元,劳务费3,823,770.61元,委托业务费180,022.00元,生活补助7,247,000.00元);十一、产业化管理(核桃基地建设)费用支出22,432.00元(委托业务费22,432.00元)十二、贷款贴息(林业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费用支出15,092.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92.12元);十三、防灾减灾(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通道、边境防火隔离带、组建专业扑火队伍、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费用支出1,322,859.78元,(办公费560.00元,咨询费2,0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1,040.00元,培训费50,913.30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委托业务费637,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5,29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0.65元,房屋建筑物构建577,160.83元);十四、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18草果生态园业务用房)费用支出180,774.29元(大型修缮180,774.29元);十五、生产发展(核桃提质增效、花卉种植、组建5个林业专业合作社、金耳种植)费用支出15,217,357.80元(委托业务费12,717,357.8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500,000.元);十六、其他扶贫支出(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费用支出16,854,875.00元(劳务费16,854,875.00元);十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公益林和商品林火灾保险)费用支出2,291,480.00元(委托业务费2,291,4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903,157.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17,969,300.00元,增20.21%,主要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使资金结算加快、支出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903,15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360.08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支付遗属生活补助;210-卫生健康支出531,249.3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1-节能环保支出23,583,943.51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实施太阳能热水器;213-农林水支出78,836,407.44元,主要用于实施太阳能热水器、行政人员工资、机关运行费用、事业人员工资、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天保工程管护、国家级公益林补偿与管护、省级公益林补偿与管护、核桃基地建设、森林防火工作、核桃提质增效、花卉种植、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金耳种植、公益林和商品林火灾保险;221-住房保障支出466,287.00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5,529.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529.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三公”经费,但是实际工作中产生“三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651.00万元,下降3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651.00元,下降37.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国家出台公务出行管理制度,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5,529.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529.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5.5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接受上级脱贫攻坚检查,双增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724.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27,721.21元,减少87.36%,主要原因分析上年误将森林管护/森林火灾保险等项目列入到基本支出,今年调回到项目支出中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00,707.74元(基本工资1,983,887.00元,津贴补贴3,363,658.00元,奖金692,200.00元,绩效工资567,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6,940.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2,402.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9,019.6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9,393.43元,住房公积金466,287.00元,生活补助69,42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9,724.21元(办公费136,443.61元,印刷费22,040.61元,咨询费50,343.00元,手续费1,375.00元,电费550.00元,邮电费17,820.00元,差旅费583,542.00元,维修维护费12,651.00元,租赁费20,000.00元,会议费1,566.00元,培训费17,000.00元,公务接待费22,280.00元,劳务费7,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340.00元,工会经费88,162.08元,福利费16,776.03元,其他交通费用274,223.2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612.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5,626,417.47元,其中,流动资产38,611,337.57元,固定资产27,116,387.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26,970.5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减少5,385,806.14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85,806.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73,337.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5,626, 417.47 | 38,611, 337.57 | 17,638, 493.01 | 13,277, 017.01 | 4,361, 476.00 | 5,126, 970.5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5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5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6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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