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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保护生物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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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3568-2021-173557
发文机构
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9-13 08:54:29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起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的重要批示以及对贡山“一次会见、两次回信”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的部署要求。9月8日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丙中洛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山管护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贡山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展以保护松露为主题的保护生物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执法组首先在丙中洛镇召开了安排部署工作会议,会议由丙中洛镇副镇长范秋云主持,各村生态护林员小队长、管护小组长参加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政委王学宏指出:松露是贡山珍贵的自然资源,非成熟期采挖会造成菌丝及产生菌丝的根系受损,暨导致松露营养质量下降又影响松露可再生,同时也将破坏地区生物生态安全和平衡。扼制这种非法采挖松露及非法盗猎等破坏生物生态安全的行为,必须狠抓市场管理,加大市场整顿监督执法力度。我们要充分发动和发挥生态护林员群体的职能作用,履职尽责、恪尽职守,为筑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添柴加薪。

会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怒江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全面加快推进怒江“两区一胜地”建设步伐,必须合理有序开发利用优势资源,保护松露,禁止违规采挖和上市交易非成熟期松露,确保保护生物多样性工作得到落实,贯彻落实好筑牢西南生物生态安全保护屏障各项措施。

会后,联合组分成三个小组对丙中洛镇集市、饭店,甲生村、秋那桶村农家乐及民宿逐一开展联合执法宣传。明确告知禁止采挖和收购非成熟期松露,禁止收购和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非法采挖和出售野生珍惜植物,对群众及游客进行引导和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生物生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巡护力度,要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强化对外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避免有不法分子携带外来生物,对我县生物生态安全产生威胁,及时制止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对我县生物多样性资源开展研究等活动。

      此次联合执法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公安部门的参与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提供了坚强后盾,市场监管部门的参与让市场变成生物生态安全保护的重要角色,林草部门及广大护林员的直接行动是筑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的缔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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