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提案第73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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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3568-2022-194497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06 09:20:00
黄孝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贡山县保护野生动物救助收容(站)场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建设和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提高,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也逐年增多。我局在没有救助收容场所的情况下,严格按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从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建立收容救助站的工作已列入州、县级林业“十四五”规划中,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争取十四五期间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1个,配备办公用房、动物收容圈舍设施设备和收容救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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