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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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3568-2022-205934
发文机构
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林业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10-13 1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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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意见,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怒江州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菅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怒江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贡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局,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森林防火

1.2021年县指挥部结合实际,及时转发、下发了一系列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指导基层单位认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奠定了坚实基础。

2.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各乡镇层层签订双项或多项森林防火责任制。截至目前,我县共签订各种责任状(书)9362多份,签订率达100%。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截至目前,全县共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县、乡、村、组四级工作会议15余场(次)和共出动大小森林消防宣传车辆242车次;粘贴省、州、县防火命令及通告5000份;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3500份、《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倡议书1000份、宣传台历6500张、宣传单20000份、森林草原防灭火应知应会手册11650本、户主通知书14740万份、雨伞1900把、森林防火五彩旗500套(2500面)、宣传围裙7075件、宣传笔记本1500本、宣传纸巾8230盒、宣传笔2230支、宣传袋10400个;张贴宣传标语2200张;利用QQ微信、电信、移动等平台发送宣传短信达7万余条;在政务网、门户网站、贡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通告、通知、简讯等47篇;走进校园给学生上森林防火课25课时;利用乡(镇)街天、教堂聚会等活动宣传森林防火知识24场,使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受教育面达90%以上,形成了全县各族人民齐抓共管“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4.严格火源管理,加大依法治火力度。针对阶段性持续干旱,火险等级较高、野外火源难管难控、火情火灾多发的实际,严格按省、州、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公安局迅速行动,采取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相结合的手段,积极开展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共派出防火检查组18支共56人,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2处,整改事项6条,整改率达100%。

5.加强应急准备,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全县共组建专业扑火队1支50人、半专业扑火队5支84人、应急扑火队5支158人、义务扑火队26支1300人、护林员4668人,瞭望监测人员6人;各种扑火队基本做到组织、任务、经费、训练、装备“五落实”,形成扑火救灾的主体力量,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6.严格值带班制度,完善工作报告措施。县、乡指挥部(所)办公室、村、组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7.健全物资储备,保障应急处置。上半年,县物资筹备库储备到位风力灭火机85台、动力喷水灭火机1台、灭火水枪8支、桶式灭火枪260把、灭火拍440把、二号工具600把、睡袋帐50套、行军锅3套、工兵铲60把、发电机12台,油锯25台、对讲机12只,便携背负式消防泵1台、望远镜10台、宣传雨伞300把、宣传纸杯30万个。基本达到了《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办法》中规定的重点火险县必须储备30万以上的物资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8.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我县以国家、省、州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为契机,积极配合省、州开展的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目前25人已经经过培训1次,并均已颁发上岗证。

9.积极推进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的立项工作,并正在进行地勘。

(二)林地审批管理

1.2021年,上级部门共下发了我县森林督察疑似问题整改图斑16个,面积7.5179公顷,共参加5人,疑似图斑16个,图斑面积7.5179公顷。违法图斑3个,涉及案件2个,违法图斑面积3.6010公顷。现地核实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并上报至省局。

2.2021年专项整治行动共下发疑似图斑59个,图斑面积51.5011公顷,违法图斑5个,涉肪案件2个,违法图斑面积0.9945公顷,共培训人员8人,开展宣传教育2次,案件已依法移交县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办2起。

3.2021年林地自查工作共核查30家使用林地的个人或企业。截至目前,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违法使用林地的案件共有28起,已依法移交县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办28起,其中县公安局不予受理3起刑事案件,正在移交25起。

(三)天然林保护工程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方案。一是2021年,贡山县巡护步道建设项目总规模6094米,总投资375.4072万元,目前已取得立项批复并完成发包,预计在2022年3月底投入使用;二是2020年,独龙江乡迪布里管护站室外附属工程总规,总投资173.6692万元,目前已取得立项批复,目前正在组织预决算及验收工作,2021年年底即可投入使用;三是贡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营房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山管护分局天然林保护所业务用房,工程总投资1250万元,目前已取得立项批复,预计于2023年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2.创新管护机制,提高管护成效。天保工程二期,结合实际建立了县(局)-乡(镇)-站(所)-员(管护员)上下贯通的完善的森林管护体系,保证了管护工作成效。2021年督促完成了2017年度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补植补种300亩。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制。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秋季普查、林木种苗检疫验收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定专门负责人员,为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项目、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开展。

2.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防控”的原则,以病虫害发生地块为中心,对核桃、草果、茶树等经济林进行防治,积极组织护林员物理防治(人工捕杀)舞毒蛾、茶蚕等害虫,有效遏制虫害的蔓延。一年来组织护林员参与物理防治人数达2000余人,物理防治面积达5635.3亩。

3.根据《森林病虫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检疫程序检验检疫,2021年10月20日止全县共检疫59批林业和草原工程项目苗,共检疫苗木188.3243万株,其中检验、检疫本地苗木0.1683万株(樱花0.1683万株);外调苗木复检188.156万株。共调运检疫国内加工木材(再次运输)1008.57立方米,林副主品药材12.8吨,检疫率达100%。

4.2021年全县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5773.1亩(其中云南松蚜虫发生面积为2928亩、云南松松梢螟发生面积5200亩、云南松毛虫发生面积740亩、舞毒蛾5635.3亩、其他害虫发生面积1269.8亩),防治面积14597亩(云南松蚜虫2745亩、云南松松梢螟4450亩、云南松毛虫703亩、舞毒蛾5490亩、其他害虫1209亩),防治率达92.54%,经技术人员调查鉴定以上病虫害所发生面积为害程度为轻度。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应监面积1584497亩,监测面积1584497亩,监测覆盖率达100%。

5.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2021年共发放湿地宣传海报1100份、宣传手册300份、宣传袋800个;草原普法宣传帽子1000顶、手提袋1000个、《图说草原法》、《草原法律法规与政策汇编》、《黄脊竹蝗有关知识的问题》等宣传手册各1000份;《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手册》、《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宣传手册》、森林防火宣传折页、生物多样性宣传折页、野生动植物宣传材料等材料各1000份。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

近年来,我县森林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群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地保护。一年来,共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7只,分别为1只灰头麦鸡、1只白腹锦鸡、2只大麻鳽、2只贡山麂,其中灰头麦鸡、白腹锦鸡、大麻鳽经过治疗康复后放生,1只贡山麂送至泸水市姚家坪管护站收容、1只贡山麂死亡。但随着我县植被覆盖率的全面提升,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动物肇事案件也逐年增加,给林区周边群众的农业生产、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害。2020年度的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共计动物肇事案件559件,赔付金额66.9186万元,涉及559户。

(六)草原与湿地管理

根据《云南省2021年草原监测调查实施方案》,我县“星空地”监测任务为6块样地,36个样方;常规监测任务为1块样地,9个样方。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资金17万元,其中草原保护建设5万元、草原监测统计经费12万元。我县草原监测调查工作委托云南测联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已完成“星空地”监测6块样地,36个样方;常规监测1块样地,9个样方,包括关键期物候监测、生态状况调查、常规监测点标识牌制作、土壤理化分析研究、牧畜补饲调查等内容,监测结果已上传至全国草原监测信息报送管理系统。

(七)林下产业发展

1.我局制定了《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县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检查方案》,对我局扶持成立的11家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作了全面检查工作。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所承接的白肉灵芝种植获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种植白肉灵芝面积93亩,种植产量5111.2公斤,销售收入152.728万元,带动农户5344户,受益1.6万人。

2.组织我局扶持成立的11家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和2家承接实施林业项目的合作社,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共有45人参加,培训资金10万元。

3.根据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涉农资金分配方案,下达我局灵芝种植资金400万元,种植面积100亩,由9家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共同完成。截至目前,已完成签订项目合同并已支付90%的项目款,共计360万元。

(八)生态修复与退耕还林(草)

1.我局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落实贡山县2021年木本蜜源花卉一期实施8个示范点,按照旅游景点明确种植品种及地块,针对我局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茶业种植,聘请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汪云刚研究员指导贡山县茶叶种植和召开培训会。截至目前,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木本蜜源树种(花卉)种植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种植面积2400亩,已完成种植。

2.开展专项活动。林草局不定期召开2021年木本蜜源树种(花卉)种植、茶叶种植项目推进会,会议主要讨论监理方、施工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项目推进情况,早发现早整改,确保项目能够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截至目前,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如下:一是林草局实施贡山县茨开镇茨开村思姑老茶园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已达到茶叶采摘及产量上升的效率;二是林草局2020年茶叶种植项目1500亩,已基本完成种植任务;三是10月18日启动独龙江乡集镇绿化第二期项目,由独龙江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群众修缮孔当组、鲁腊组等花台,目前已完成花台内花卉种植;四是建设完成腊咱至捧当美丽公路“桃花带”种植,共种植碧桃4100棵;五是以打造“凤舞花街”为目标的独龙江乡集镇、幸福小区园林绿化提升工作已完成。

3.打造全县示范样板林具体建设情况如下:丙中洛镇甲生村羊古当黄金种植基地示范点。农业农村局落实种植土地50亩,完成种植,共种植18万苗预计落实资金45万元捧当乡昌娃黄金种植示范点。农业农村局落实种植土地50亩,完成种植,共种植20万苗,预计落实资金50万元;普拉底乡你代茶叶种植示范点。县农业农村局落实土地600亩,示范点200亩,已完成种植,种植茶叶100万苗,落实资金400万元;捧当乡永拉嘎村村庄绿化。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土地400亩,示范点100亩,落实资金155万元;2021年“怒江花谷”建设丙中洛镇那恰洛大峡谷示范点。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土地350亩,示范点100亩,落实资金130万。

4.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统一标准,农民自愿,政府引导,自我发展”的原则,由各乡政府完成调查落实符合的退耕地块,及时开展退耕农户政策宣传、摸底调查、丈量等任务。截至目前,我局根据项目面积下达情况,已完成落实退耕还林(草)面积2900亩。

5.2019年第二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分解到我县退耕还林项目任务0.29万亩,项目总投资464万元。我局已落实面积2900亩。其中丙中洛镇188.6亩、茨开镇378.3亩、捧当乡595.5亩、普拉底乡1737.6亩。涉及农户641户、人口1996人(其中建档立卡362户、人口1188人,涉及面积1604.8亩)。目前已完成农户退耕还林申请书及签订合同,并兑现第二期群众补助资金87万元。根据项目涉及农户的要求,造林种苗确定为花椒、桤木+草果等。

6.根据2021年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下达我县第三次补助资金200万元;2020年不合格面积384.8亩,涉及补助资金11.544万元,通过补植补造检查验收合格后,目前已全部兑付完成,共兑现资金211.544万元。

7.开展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行动以来,总共参与带动农户903户27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799户2390人。2021年“保生态、兴产业、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行动贡山县共完成资金筹措3250万元。其中:茶叶种植项目1500万元、生态修复50万元、中药材种植项目400万元、怒江花谷项目1300万元。

(九)政策法规宣传及扫黑除恶

1.2021年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八五”普法宣传3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1次,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民法典在线答题2次,报表15份,召开林草系统“八五”工作部署会1次。

2.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监督和管理。2021年完成行政执法新系统录入执法人员20项,提交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起,目前正在评查过程中,评查结果及整改工作待评查结束后开展。

3.扎实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2021年完成县级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初次督察和整改工作,上报整改报告和工作总结,还组织开展“见义勇为”捐款活动,共捐款850元。

4.持续发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乡镇严格实行月报制度,扫黑办每月总结上报县扫黑办线索排查情况和月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未发现黑恶势力苗头和线索,未发生恶劣性的矛盾纠纷。

5.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主动谋划、提前介入,提请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例会集中开展意识形态研究部署工作。集中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总结工作及下半年意识形态安排部署会议1次,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1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内设8个行政股室办公室、行政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草原与湿地管理股和10个事业股所:“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贡山管理站、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站、天然林工程站、森林分类经营站、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研究室、林火监测中心、退耕还林还(草)站、森林和草原防火与监测站、草原监理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其他车辆28辆(特种车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83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31.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度13558.55万元对比减少了1727.01万元,减少12.74%。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林业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6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23万元,占总支出的7.33%;项目支出13,599.68万元,占总支出的92.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支出12734.80万元对比增加1940.11万元,增加15.2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部分项目在2021年才竣工报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5.23万元。与上年1091.66万元对比减少16.43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办公经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99.68万元。与上年11643.14对比增加了1956.54万元,增加了16.80%。主要是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多,用于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生态保护支出3130万元(劳务费2887.9万元、福利费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3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14.8万元);二、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757.85万元(办公费1.93万元、差旅费0.08万元、劳务费755.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三、森林管护4296.22万元(办公费41.55万元、印刷费3.83万元、手续费0.0095万元、电费4.22万元、邮电费11.19万元、差旅费90.16万元、维修费6.35万元、租赁费0.4万元、会议费5.69万元、培训费2.22万元、专用材料费404.1万元、劳务费1542.42万元、委托业务费371.11万元、福利费13.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74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516.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1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988.29万元、大型修缮146.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77万元);四、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52.48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52.48万元);五、停伐补助25.00万元(委托业务费25.00万元);六、退耕现金104.52万元(生活补助费104.52万元);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09.27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09.27万元);八、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4.53万元(差旅费0.89万元、劳务费11.54万元、生活补助2.1万元);九、森林资源培育316.65万元(生活补助200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16.65万元);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193.88万元(办公费0.04万元、印刷费0.41万元、差旅费0.38万元、维修费1.31万元、专用材料费16.07万元、劳务费259.31万元、委托业务费56万元、福利费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生活补助724.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0.27万元);十一、产业化管理17.98万元(委托业务费17.98万元);十二、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20.78万元(办公费9.47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万元、委托业务费32.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8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69.75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31万元);十三、草原管理41.5万元(办公费1.4万元、差旅费0.44万元、委托业务费39.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十四、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8.95万元(培训费16.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9万元);十五、生产发展3186.16万元(培训费67.98万元、专用材料费8.26万元、委托业务费3087.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5万元);十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83万元(安置点花台建设业务费2.0083万元)十七、其他扶贫支出180万元(培训费90万元、委托业务费90万元);十八、商品林火灾保险3.0204万元(委托业务费3.0204万元);十九、森林草原防灾减灾8.82万元(办公费0.0024万元、差旅费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4.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2.9万元,与上年12666.15万元对比增加了2008.76万元,增加15.86%。主要原因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项目在2021年才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52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9%。主要用于森林管护经费、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87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蜜源花卉种植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之上级部门检查、考核项目次数减少,接待次数、人数减少,使公务接待费降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1万元,下降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7.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之上级部门检查、考核项目次数减少,接待次数、人数减少,使公务接待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草原工作等公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2万元,与上年118.79万元对比减少21.37万元,下降17.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农村土地确权咨询服务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5731.37,其中,流动资产316.65,固定资产4318.2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66.17,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31.4元,属于政府储备物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331.3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00.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9.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31.37

316.65

2817.15

2146.7

611.08

 

606.62

 

2566.17

 

31.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森林培育:反映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6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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