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0  来源:贡山县林草局

索引号
015283568-2024-251740
发文机构
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林业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0-09 14:57:34

监督索引号53332400835401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意见,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怒江州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菅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怒江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贡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局,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完成贡山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通过“绿美规划”为贡山建设宜居宜美和美乡村指明了方向,同时为下一步开展绿美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新路径,积极培育休闲康养、科普教育、农耕体验等乡村旅游新业态,赋予贡山乡村振兴新内涵、创建贡山生态宜居和美乡村新样板。

2、绿化美化建设成效初显。以滇丁香为品牌的绿化苗木基地初具规模,为今后开展绿化美化提供坚实的保障,较好的保护了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特小种群的迁地保护繁育工作,树牢高黎贡山生态安全屏障,展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绿化美化实现“300 米见园,500米见绿”,乡(镇)、(乡村)绿化美化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的生态新空间,形成“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美丽之城;丙中洛镇秃杉古树群入选全国“双百”最美古树(群)。

3、有效探索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路径。以特有的生态资源和自然风光,通过加强林草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农文旅融合发展路径,大力发展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为依托的绿色产业,不断提升生态效益,增加群众收入,极大提升了贡山知名度。实现贡山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目标。

4、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显著。保持了“双零”成果(零火灾,零火案)。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严格控制在0.9‰以内,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林火监测中心余丹龙同志荣获国家林草局2019-2021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林下生态产业发展走出了坚实步伐。截至目前,已完成茶叶种植4200亩、石菖蒲试验示范种植250亩、贡山野生黑松露保护修复项目350亩,石菖蒲试验示范种植和贡山野生黑松露保护修复项目共使用本地务工人员943余人次,培训本地务工种植人员196人,发放务工工资182.6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草原与湿地管理股、“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贡山管理站、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站、天然林工程站、森林分类经营站、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研究室、林火监测中心、退耕还林还(草)站、森林和草原防火与监测站、草原监理监测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8227710.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77110.25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60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500990.72元,增长17.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450390.72元,增长17.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06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有职工晋级晋档,故基本支出增加;涉农资金增加,故本年度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363491.26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9376.58元,占总支出的9.97%;项目支出108364114.68元,占总支出的90.0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957790.99元,增长17.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3631.37元,增长9.13%;项目支出增加16954159.62元,增长18.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或者人员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99376.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25039.96元,占基本支出的94.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4336.62元,占基本支出的5.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364114.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6448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36936600元,主要用于发放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人员补助资金支出;

3.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23207891.24元,主要用于天保护林员人员补助资金支出、购买护林员装备、天保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4.211050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243000元,主要用于封山育林项目建设;

5.2110602退耕现金1744700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到户补助,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完成兑现工作;

6.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60000元,完成贡山一种和春雨公司公共绿地的绿化美化;

7.2130201行政运行168670元,独龙牛资产处置专项经费;

8.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415500元,要用于发放2022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2018年第三批补助资金,开展森林抚育补助项目、造林项目、天保二期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

9.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0194350.19元,主要用于天保护林员人员补助资金支出、购买护林员装备、天保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10.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624429.71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人员补助资金支出、购买管护人员装备;

11.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98944.08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2.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737824.4元,主要用于开展护林员专业技术培训;

13.2130505生产发展17767725.06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种植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5284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17947140.99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林业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067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468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57768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9%。主要用于森林管护经费、封山育林项目、生态护林员补助、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459702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开展森林抚育补助项目、造林项目、天保二期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天保护林员人员补助资金支出、购买护林员装备、天保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林管护人员补助资金支出、森林防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开展林业种植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2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元,决算为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元,决算为1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元,支出决算为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元,决算为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3元,下降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0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3元,下降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及实地核查、验收,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怒江州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省级竣工验收工作、开展碧罗雪山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前期工作调研、开展林草重点工作督导、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林草有害生物专题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10批次人数130人,接待费用130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336.62元,比上年减少208488.97元,下降23.62%,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9584418.03元,其中,流动资产6267235.33元,固定资产29114284.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634398.01元,无形资产254500元(净值),其他资产314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57304.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19253.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90.77平方米,账面原值1641574.29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8752.62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2185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12299.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996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52330.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环境因子等资源。

3.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由于“森林病虫害”不能包括可对林业造成危害的杂草、软体动物、脊柱动物和其他植物,近年来改称为“林业有害生物”)。

监督索引号53332400835401111

包含附件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41107102407959.docx [下载]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111103718848.xlsx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贡山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03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40013

    滇公网安备:5333240200010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