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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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568-2025-260127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12 15:26:18
监督索引号53332400835400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意见,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怒江州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菅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怒江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贡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局,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草原与湿地管理股和10个事业股所:“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贡山管理站、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站、天然林工程站、森林分类经营站、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研究室、林火监测中心、退耕还林还(草)站、森林和草原防火与监测站、草原监理监测站。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怒江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62306.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62306.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27931.98元)对比总收入减少1365625.46元,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5500.41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078.61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231636.72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3409.72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62306.52元,其中:本年收入11262306.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62306.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27931.98元)对比总收入减少1365625.46元,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5500.41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078.61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231636.72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3409.72元,原因为我单位职工2024年有调出人员,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62306.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62306.5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5206.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5625.46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职工2024年有调出人员,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87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项目支出主要是县级防火经费,故与2024年一样。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6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6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1329.7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0664.8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五)2080801—死亡抚恤9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补助。
(六)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93.1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
(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9025.89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八)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3989.0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九)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4506.2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十)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3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十一)2130201—行政运行1415265.52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2130204—事业机构6005941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工资;
(十三)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87100元,主要用于防范森林防火支出;
(十四)2210201—住房公积金92305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积金。
-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00元,较上年减少2150元,下降1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800元,较上年减少2150元,下降1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缩减“三公”经费支出,故2024年财政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1095.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426.72元,降幅7.14%,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职工2024年有调出人员,退休人员,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6667626.77元,其中,流动资产728610.17元,固定资产28365833.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7044482.03元,无形资产214700.71元,其他资产314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1679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8450.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0平方米,账面原值1552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575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646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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