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二届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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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3576-2020-154861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安全
- 文 号
- 贡交发〔2020〕304号
- 发文日期
- 2020-08-13 00:09:11
韩文义委员:
您在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幸福社区至县城区临时开展小组城际客运车的建议”,已移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协同交警、住建、运政、应急、茨开镇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并对该线路联合勘验,达到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后,组织开通线路,吸纳车辆运营;二是待环城路修建完成后,将幸福社区纳入公交车线路规划;三是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秩序,督促企业及从业人员合理性收费。
感谢您对贡山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交通工作。我们将认真听取你们的建议,扎实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共同努力把贡山交通建设得更好。
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曲婉蓉,电话:0886-35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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