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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03004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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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363X-2024-251157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9-26 15:40:25
海黎琴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贡山县第十三届人民委员会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茨开大桥到牛郎当二组安装路灯的提案、关于在丹当公园大门至住建局路段设置路灯的提案》,已提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委员同志对我县的城市建设的关注和热心参与,针对茨开大桥到牛郎当二组安装路灯的问题和关于在丹当公园大门至住建局路段设置路灯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夜间出行的安全及舒适度需求日益增强。为了改善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性,同时美化城市形象,本提案旨在增设路段路灯,以解决部分路段夜间照明不足的问题。一是关于丹当公园至住建局路段设置路段的提案我局已向县政府提交立项,争取项目资金。二是关于茨开大桥到牛郎当二组安装路灯的提案,经与茨开镇协商,已向县政府上报立项。我们将继续加强路段照明设施建设,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照明质量,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美丽的夜间出行环境。
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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