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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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3736-2020-141451
发文机构
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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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6-16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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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贡山县监察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是一个独立行政编制机构,我部门纳入2020年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总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的监督检查,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坚决防止讲政治仅停留在表态、表达,坚决防止“标签式”“浮萍式”政治敷衍,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

2、强化日常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实功夫,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演变成大错、由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违法。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避免“一询了之、一谈了之”,定期开展“回诊”,对被反映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作战图”,盯住不放、长期坚持,深入开展十大专项治理行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各项扶贫政策全面精准落实。坚持“一年两例会”制度,聚焦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十大重点工程和我县脱贫出列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贫困户退出的六条标准、贫困村退出的十条标准,紧盯薄弱环节,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不到位,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出列,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职责缺位缺失等问题。

4、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监督体系。在坚持乡镇纪委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工作,对转交下级办理信访举报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办理轨迹,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为监督第一关卡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完善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和述职制度。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将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授权行使相应的监察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5、以深化政治巡察为抓手,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统筹安排频次,按计划实现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对下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继续把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点穴式、机动式、回访式巡察,突出“短平快”和问题导向,对扶贫任务重、问题反映多的重点乡镇,延伸巡察到村组。推进巡察上下联动,积极与上级对接服务,做到工作部署、成果运用与上级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协同巡察”、“同步巡察”,有效克服基层熟人多监督难的问题。

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相关文件政策的学习,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州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强化监督执纪水平,始终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认真清理,对作风漂浮、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坚决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 5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9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2.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7.2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0.65万元。

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39.64%,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90.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2.81万元,上年结转7.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2.81万元(本级财力1182.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32.96%,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2.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81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39.01%,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5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114.2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巡察任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88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用辆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费、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十二届五次全会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47.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0年巡察工作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1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单位残保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机关职工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167.81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98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8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19.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上级纪委划拨公务用车1辆,公车改革期间,县公安局划转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县纪委因人头保障经费标准比一般行政事业单位高,故在“三公”经费预算中未安排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但因下设巡察办要开展巡察工作,所以安排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用于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以深化政治巡察为抓手,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统筹安排频次,按计划实现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对下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继续把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点穴式、机动式、回访式巡察,突出“短平快”和问题导向,对扶贫任务重、问题反映多的重点乡镇,延伸巡察到村组。推进巡察上下联动,积极与上级对接服务,做到工作部署、成果运用与上级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协同巡察”、“同步巡察”,有效克服基层熟人多监督难的问题。我委在县财政局有关科室指导下,将所有的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科学设定,确保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 、规范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5.巡察工作支出:反映中央和地方巡视机购的专项业务支出。

6.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4.8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费、福利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9.85万元,增幅39.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变动,机关运行费用基数增加,从而年初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巡察经费

二、立项依据   

省委巡视组巡视贡山县委巡察整改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贡山县纪委县监委巡察办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深化政治巡察为抓手,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统筹安排频次,按计划实现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对下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继续把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点穴式、机动式、回访式巡察,突出“短平快”和问题导向,对扶贫任务重、问题反映多的重点乡镇,延伸巡察到村组。推进巡察上下联动,积极与上级对接服务,做到工作部署、成果运用与上级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协同巡察”、“同步巡察”,有效克服基层熟人多监督难的问题。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10万元,用于完成2020年巡察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开展3轮巡察工作,完成巡察全覆盖。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八轮巡察以来,各巡察组立足“早发现、快处置”,坚持抓好立行立改、边巡边改这个有效手段,充分发挥了巡察“发现问题”“促进发展”的作用。我们通过加强与党组组织协调沟通、开展座谈交流、走访群众、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工作过程监督,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实、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发函予以督促;并且立即叫停各类违规倾向及不规范行为,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及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堵塞漏洞。在开展第八轮巡察过程中,各巡察组先后向被巡视党组织和部门反馈了25个立行立改的问题,切切实实地帮助当地群众解决了一些难题。并建立监督机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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