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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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736-2020-148552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23 18:35:00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
(1)坚持学思践悟,提升知行合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19年共召开18次常委会会议、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4次党支部集中学习、6次党支部专题研讨,29次“三会一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制定整改清单,按期销号。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确保取得显著成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理、悟原理,共开展2次读书班,1次集中学习、6次集中研讨、1次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2次专题党课;坚持边学边改边查,科级干部制定边学边查边改问题清单88个,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整治2项专项行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共撰写调研报告8份,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以好的作风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深入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发布信息、简讯241条(被州纪检监察信息网累计采用136篇,省纪委采用93篇,中央纪检监察报采用2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采用一篇);“清廉贡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5期138条,点击量570867人次。
(4)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县纪委县监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上来,始终坚持精准扶贫脱贫基本方略,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细化帮扶措施,改进工作作风,通过连续多年的帮扶,目前挂联的满孜村实现脱贫,干部职工挂联的112户建档立卡户实现稳步脱贫。
2、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精准监督
(1)强化政治担当,压实监督责任。 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实功夫,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演变成大错、由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违法,2019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9人次,占46%,第二种形态60人次,占46.9%,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6.3%,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0.8%。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请(销)假的管理,27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婚丧喜庆报备,894名(次)领导干部进行了请(销)假报备;将全县2778名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录入新的公职人员干部政治生态系统。实行书记、副书记签字背书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回复廉政意见3538人次,疏浚了干部队伍源头。
(2)优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一是执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进村入户开展“蹲点式”暗访督察制度,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二是成立由正科级纪检监察员为成员的脱贫攻坚专项督察组,从8月开始持续不间断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对中央、省、州巡视巡察及交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交叉专项检查,共检查5个乡镇、10个村、50户低保户。截至目前,发现问题186个,问题线索12个,下发督办通知29份,立案1件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批评教育9人。
(3)加强提醒谈话,严控廉政风险。一是积极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谈话活动,全县共1339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专题谈话活动,上报了个人整改清单共计1354条,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三项谈话”等制度,累计开展提醒谈话共计16次54人,2次集体约谈21人;对新提拔任用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批次26人。三是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大事前预防、事中监督的能力。截至目前,全县共梳理出权利数304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75个,梳理内部机构245个,查找风险点502个,制定防控措施703条;共梳理出个人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点545个,查找出风险点837个,制定防控措施1109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115个。
3、坚持高压反腐,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严肃惩处、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切实维护政治生态。2019年共受理登记问题线索147件,问题线索处置145件,受理信访举报29件。其中:初核问题线索122件;谈话函询15件;初核、函询了结66件;立案55件,结案61件67人(2018年度结转件5件10人),给予党纪处分5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8人)、政务处分2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
(2)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持挺纪在前,严肃党的纪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提醒,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19年以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件15人,给予书面诫勉问责1人,通报曝光3批7人。严肃查处失职失责、流于形式、漠视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责领导干部5件5人,通报17个单位和37名公职人员。紧盯年节假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督察5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7个单位和37名公职人员进行全县通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签订承诺书565份,抽查3个单位和4家超市,处置违规收受、购买高档烟酒及土特产问题8起8人,正在办理3件3人。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紧盯“关键少数”,严查“七个有之”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
(3)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在全县259个党支部中开展了“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廉洁治家”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清风促脱贫”书画展览活动,参展人数达1200余人;编印发放了《以案明纪——贡山县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1500本;组织全县637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电影《反腐枪声》;召开2次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及组织全县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杨再宏庭审现场。做到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常掏灵魂旮旯,在思想上进一步筑起了防腐反腐的牢固防线。
4、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作战图”,盯住不放、长期坚持,深入开展十大专项治理行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各项扶贫政策全面精准落实。2019年以来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8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0件,办结问题线索63件,立案22件,党纪处分24人,政务处分14人,直查直办14件,主体责任失职失责10件,监督责任类失职失责2件,批评教育58人,问责处理5人,通报曝光30批67人。
(2)开展扫黑除恶,持续破“网”除“伞”。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对2017年以来县纪委查处的43个案件进行线索排查,共梳理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个;加强与县扫黑办、县政法部门的线索移交机制,经分流并处后立案5件,结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相关案件的查处有力的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形成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的形势,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延伸监察触角,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成立县监察委派出5个乡镇监察室,明确乡(镇)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并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在全县28个村(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重点对村组干部等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在各类补贴补偿、低保、扶贫资金项目、乡村振兴中存在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的“微腐败”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乡(镇)自办扶贫领域案件6件,全县消除了乡(镇)自办案件“空白点”。县监委派出独龙江乡监察室办结派出乡镇监察室首例政务案件。
5、以深化政治巡察为抓手,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
(1)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一是逐步充实巡察力量。核定县委巡察办编制3个,实有3人,核定3个巡察组行政编制3个,实有3人,已配齐组长,用县纪委县监委事业编制配备了3名专职联络员,每个巡察组实有2人。二是全力保障巡察工作经费。安排2019年巡察工作经费9万元,并从2020年开始,巡察工作经费每年1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是充实巡察力量,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完善了巡察人次库,年内共开展了三轮巡察,共巡察了2个乡镇,10个县直单位,共发现问题63个,问题线索9件;延伸巡察了9个村,直接巡察1个村,共发现问题32个。
(2)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联动和成果运用协作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时时跟踪监督,组织审核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委巡察办及时了解掌握巡察整改情况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有效发挥了巡察整改联动机制、成果运用协作机制。二是加强督促整改力度。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督察力度,特别是对巡察整改档案资料不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审核把关,逐项督促整改,不断完善和规范了巡察整改痕迹档案材料。
(3)加强巡视整改,务求出成效。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整改的共16个方面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目前已经完成相关整改任务。
6、大练兵、强素质、提能力,铸魂塑型、打造铁军
(1)夯实“忠诚”的思想基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和理论引导,认真查摆县纪委领导班子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意识,组织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次,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0人次。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防止“灯下黑”。
(2)提高“担当”的履职能力。狠抓能力提升,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水平。选送1名干部到州纪委顶岗学习,先后抽调10名干部到州纪委专案组办案和跟班学习;组织2批次8人到州纪委参加为期2个月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全员培训班,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17万元,占总收入的96.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08万元,占总收入的3.47%。2019年度收入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10.47%,主要原因分析有:(1)执纪审查力度更加加大;(2)巡察力度加大;(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4)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更加强大;(5)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职工干部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5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90万元,占总支出的89.88%;项目支出106.45万元,占总支出的10.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度支出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20.92%,主要原因分析有:(1)执纪审查力度更加加大;(2)巡察力度加大;(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4)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更加强大;(5)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职工干部工资福利增加;(6)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新增单位办公楼及谈话室改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5.9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16.74%,主要原因分析有:(1)执纪审查力度更加加大;(2)巡察力度加大;(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4)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更加强大;(5)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职工干部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45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77.41%,主要原因分析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办公楼改建及谈话室建设支出。2019办公楼改建及谈话室建设竣工决算完成并通过审计,单位支出剩余工程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25.28%,主要原因分析有:(1)执纪审查力度更加加大;(2)巡察力度加大;(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4)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更加强大;(5)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职工干部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4%。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661.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0.75万元,津贴补贴363.73万元,奖金32.38万元,绩效工资78.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96.96万元。其中办公费28.67万元,印刷费3.98万元,电费1.34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27.98万元,会议费1.80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7.91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3)资本性支出4.4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43万元。(4)项目支出(大型修缮)88.2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8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3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8.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3.1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47.8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2019年部门未预算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2019年部门未预算“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9年部门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2019年部门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9年部门未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68万元,增长1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3万元,增长2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律审查力度加大、下乡检查督察频繁以及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比较长,需要经常进行维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9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情况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情况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9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下降35.4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委厉行节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二是2019年办公楼及谈话室改建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96.96万元。其中办公费28.67万元,印刷费3.98万元,电费1.34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27.98万元,会议费1.80万元,委托业务费1.80万元,工会经费7.91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2)资本性支出4.4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9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7.64万元,固定资产270.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9.4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08.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98.16 | 527.64 | 270.52 | 207.56 | 12.74 | 0 | 50.22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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