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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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736-2022-188111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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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2-17 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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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贡山县监察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贡办字〔2019〕48号文,《关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贡编〔2020〕24号文,《贡山县留置场所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贡编〔2019〕52号文,《中共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贡办通〔2019〕49号文,《关于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内设机构的通知》贡编(2020)38号文及《关于变更内设机构的通知》贡编(2020)37号文的通知,贡山县纪委县监察委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设11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和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1个贡山县留置场所管理中心和1个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国之大者”,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中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把稳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治理效能。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强化监督,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学深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扎扎实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两区一胜地”建设、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以压责任、纠偏差、防风险、抓整改、促发展的“组合拳”,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持续严肃纪律规矩,永葆对党忠诚政治本色。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坚持纪律教育从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坚持廉政把关从严,对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一票否决。持续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发展”专题廉政谈话,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砥砺奋进、追赶跨越。
2.坚守人民情怀,更加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基层“微腐败”行为,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坚持联村入户、带案下访,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增强获得感。发挥监督合力,以有效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铺摊子”“堆盆景”“瞎指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以“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干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探索完善有效管用的基层监督机制。加强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大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补齐工作短板,管住小微权力,不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3.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严惩腐败行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强化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聚焦全县“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源集中、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粮食购销、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治理短板,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坚持一案一剖析,精准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健全案件查办与治理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在案件审查调查中,坚持同步联动,实现工作集成,做好案件查办的通篇文章。紧盯多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行业领域,科学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办函、提醒函等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廉政意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有的放矢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摒弃“看戏”心态,接种清廉“疫苗”,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加强廉政教育宣传,建设警示教育厅,进一步挖掘和发挥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作用。接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送廉下乡,多渠道多角度营造正风肃纪反腐的良好氛围。
4.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纠“四风”,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扎实推进“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监督推动“马上就办”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担当意识,执行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不断汇聚攻坚“十四五” 的强大合力。持续营造新风正气,创建良好政治生态。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加强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推动干部树牢正确的政绩观,严格家风家教,厉行勤俭节约,以好作风凝心聚力、迎接挑战、经受考验。坚持既严格监督约束,又真诚关爱激励,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融合纪法情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多治未病、慎动“手术”,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5.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反腐败机制体制。持续在构建系统集成、协调高效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完善派驻(出)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派驻(出)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探索推进县管企业、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等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司法、审计、群众、社会舆论等监督力量协调协同。深化运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治理腐败效能。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提升巡察“利剑”作用。将省委第四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巡察指导督导成果,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科学运用“交叉”“机动”“点穴”等巡察方式,聚焦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换届纪律、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等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点,提升发现问题能力,靶向助力中心工作。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积极探索成果共享、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大廉洁文化建设,全面实现“清廉贡山”。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有序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建设,把清廉单元建设与清廉文化、政风行风、家风家教建设有机贯通。将重点清廉单元建设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分类择优打造“清廉单元示范点”。紧盯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清廉贡山”建设对优质高效营商关系的推动作用,督促各级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防止权力对市场的不正当干预,实现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6.更加突出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政治本色,持续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突出政治教育,锤炼过硬素质。进一步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以上率下,践行“五个作表率”要求,在政治建设上走在前,带头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抓好“铸魂强基,锻造铁军”主题活动,以“八个一”措施为抓手,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责任意识、“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执行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增强能力本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在理念思维、工作方式、能力素质上更加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实施干部培养工程,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技战术水平。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全员测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制,不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始终做到谨慎用权、廉洁用权、秉公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包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690,462.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90,462.6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5.28%,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90,462.62元,其中:本年收入14,690,462.6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90,462.62元(本级财力14,690,462.6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5.28%,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690,462.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690,462.62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0,462.62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8.91%,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58.6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单位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0,607,7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7,783.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用车辆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费、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40,000.00元,主要用于贡山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评估系统平台运维费支出和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983,575.23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目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振兴监督执纪工作及单位办案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2,211.8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6,105.9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5,286.3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机关职工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4,465.6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3,901.2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18,907.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58,226.4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4,380,462.62元,项目支出310,000.00元。
工资福利支出12,348,038.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8,038.78元,项目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823.84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723.84元,项目支出269,100.00元)。
资本性支出249,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00.00元,项目支出40,900.00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9,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400.00元,较上年减少336,600.00元,下降96.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400.00元,较上年增加13,400.00万元,增加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34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年初无公务接待费预算,2022年新增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350,00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上级纪委划拨公务用车1辆,公车改革期间,县公安局划转公务用车1辆。因上级纪委划拨公务用车云Q19721使用年限较长,多次维修,仍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20年11月报废。2021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无新购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预算及2022年县纪委因人头保障经费标准比一般行政事业单位高,故在“三公经费”预算中未安排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5.巡察工作支出:反映中央和地方巡视机购的专项业务支出。
6.“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8.“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9.“2+1+1”: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32,423.84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9.52%,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初预算人员变动,机关运行费用基数增加,从而年初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263,973.02元,其中,流动资产2,781,126.87元,固定资产3,482,846.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474.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9,942.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巡察工作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省委巡视组巡视贡山县委巡察整改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深化政治巡察为抓手,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五、项目实施内容
将省委第四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巡察指导督导成果,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科学运用“交叉”“机动”“点穴”等巡察方式,聚焦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换届纪律、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等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点,提升发现问题能力,靶向助力中心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安排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巡察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将在2022年计划开展3轮巡察,每轮派出3个巡察组,每组不低于5个工作人员,拟计划对18个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
八、项目实施成效
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提升巡察“利剑”作用;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积极探索成果共享、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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