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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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3736-2023-22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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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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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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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0-19 09: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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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国之大者”,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因时因势精准跟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深入开展涉粮领域专项整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19个,问责7名党员干部,督促整改相关问题49个、处分19人。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一线监督,督促整改问题124个,下发提醒、督办函21份,受理问题线索4件4人。围绕重点工作,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协助县委连续6年举行党风廉政教育“开年第一课”,县委主要负责人约谈6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全县33个党组织全覆盖开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规定学习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廉政审查5604人次,474个单位。

2.立足监督职能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队深入5个乡(镇)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共发现问题15个,问题线索2件。大力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推广运用,审核录入基层小微权力清单90条,信息公开1307条,受理转办投诉件1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55.47%、36.50%、2.92%和5.11%,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推动澄清正名制度化,开展容错免责2件2人,为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实现跟踪回访常态化,健全一人一策个性化回访机制,对17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激励受处分干部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努力达成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3.强化系统施治,着力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效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96件、同比上升78.18%,立案63件、同比上升50%,处分59人、同比上升68.57%,组织处理2人,查处乡科级干部18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人。以发现问题推动查补漏洞,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12批40人次,组织召开贡山县警示教育大会,摄制杨学聪案专题警示教育片。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编发警示教育读本200册,组织(或督促)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8次,3415人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交通局长的歧途》《亲情权利绑架下的腐败》等警示教育片60场次,参加人数达1104人次。

4.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树新风扬清风。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6件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实行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制度,通报典型案例3批13人。查处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问责2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共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63件、处分21人,处置涉粮领域问题线索20件、处分7人,处置“一卡通”领域问题线索17件、处分5人。以“清廉贡山”建设为抓手,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创建“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机关”示范点各1个。

5.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做“深”专项巡察、做“精”常规巡察、做“实”巡视巡察整改,有效发挥巡察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以“一托二”“巡乡带村”等方式对12个县直部门、2个乡镇和1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368个,移送问题线索43件48人。在纵向上发挥州、县巡察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州、县联合编组对独龙江乡党委及所辖村党总支开展提级巡察,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横向上着力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与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加强归纳分析,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发出3份巡察建议,对14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推进巡察反馈整改,约谈提醒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全年反馈问题368个,完成整改207个,持续推进3个,其余正在整改期内,整改完成率达98.5%。

6.铸魂强基聚力赋能,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入开展“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融合推进“铸魂强基,锻造铁军”主题活动与“爱学习、善思考、重实干”学习实践活动,共开展“一月四培训”25期;购买各类书籍70余套,要求每位干部职工每天自学。在县本级机关、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分别开展“三争一做”“三问三比”“三抓两促”活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级实战练兵、派员参加顶岗轮训学习、专案组办案等持续提升队伍核心业务能力。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我县1个先进集体、2名表现突出的同志受到嘉奖。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选聘15名特约监察员、12名阳光监督员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开展树良好家风、创清廉家庭“六个一”活动,内部监督触角覆盖“工作圈”“生活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设11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包括: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下设1个贡山县留置场所管理中心(事业股室);设1个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5,650,338.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48,444.0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94.87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1,450.58元,增长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2,792.02元,增长4.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341.44元,下降41.45%。主要原因是:(1)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持续向高压态势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职工工资福利和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4.56%;(2)2022年单位收到县税务局拨入2021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下降41.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5,648,444.01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0,689.01元,占总支出的98.16%;项目支出287,755元,占总支出的1.8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3,507.21元,增长1.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4,518.19元,增长1.62%;项目支出减少61,010.98元,下降17.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有:(1)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持续向高压态势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职工工资福利和部门运作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长1.62%;(2)2022年留置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相关留置费用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下降17.4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60,689.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40,686.64元,占基本支出的8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0,002.37元,占基本支出的13.8%。人均人员经费为191,894.01元,人均公用经费为30,724.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7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17.4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留置人员减少,相关留置费用支出减少,导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166,437元,邮电费1,200元,差旅费57,318元,维护费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元,办公设备购置21,600元。主要用于单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开展相关差旅费、办公费、留置人员相关费用支出等。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释放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的强烈信号,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8,444.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3,540.05元,增长1.19%,主要原因分析有:(1)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持续向高压态势推进;(2)巡察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精”、做“实”,有效发挥了巡察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3)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38,04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2%。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0,130,284.76元。其中基本工资2,635,694元,津贴补贴4,265,992元,奖金2,507,288元,绩效工资662,1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54.7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77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965,853.64元。其中办公费608,137.53元,电费36,283.49元,邮电费100,419.2元,差旅费306,458元,维护费40,000元,会议费10,925元,工会经费125,168.16元,福利费23,441.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03.99元,公务接待费13,217.5元,其他交通费用570,099.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3)资本性支出441,903.73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77,492元,公务用车购置264,411.7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35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0,252.8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426.81元,抚恤金支出224,6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2,77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23,722.0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465.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05,157.5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5,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1,015,28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00元,支出决算为379,33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64,411.7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1,703.9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1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1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00元,支出决算为379,33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64,411.73元,因年初无预算,超年初预算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1,703.99元,因年初无预算,超年初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1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人头经费高,未单独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且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未直接下达至我委。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保留在县级财政局统一调控,年初预算未下达至我委,我委根据需要,申请购置公务用车1辆,发生购置费264,411.7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委人头经费高,未单独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703.9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委厉行节约,严格按文件要求,控制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050.7元,增长1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021.24元,增长6.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130.96元,增长2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98.5元,增长14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委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上年增长的原因是2022年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保障审查调查工作,为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底线,确保车辆安全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5,021.24元,增长6.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长的原因是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我委下乡开展监督检查、下乡或出差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等频次有所增加,导致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9,130.96元,增长23.17%;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长的原因是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上级办案安全等检查考核、监督执纪执法督导指导等次数有所增加,导致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98.5元,增长148.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保障审查调查工作,配齐部门执法执勤车辆,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703.9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本县开展调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督导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0,002.37元,比上年减少982,940.85元,下降31.68%,主要原因分析有:(1)2022年我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22年留置相关费用支出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698.64元。其中办公费441,700.53元,电费36,283.49元,邮电费99,219.2元,差旅费249,140元,会议费10,925元,工会经费125,168.16元,福利费23,441.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03.99元,公务接待费13,217.5元,其他交通费用568,899.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2)资本性支出420,303.73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5,892元,公务用车购置264,411.7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441,120.07元,其中,流动资产260,735.88元,固定资产5,180,384.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8,92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467.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9,750.70元;报废报损资产76项,账面原值330,754.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90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表-公开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月四培训:即每月开展一次业务知识培训、收看一次纪法讲座视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复盘、进行一次学习交流研讨。

“三争一做”活动:是指在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开展“争当学习标兵、争当监督能手、争当办案骨干,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活动。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2201111

包含附件

  •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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