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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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736-2024-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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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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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4-03-14 16: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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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设11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包括: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下设1个贡山县留置场所管理中心(事业股室);设1个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下设1个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事业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捍卫“两个确立”,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对党忠诚,着力在增强政治自觉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聚焦政治忠诚,聚焦政治立场,聚焦党内政治生活,聚焦政治担当,严肃查处,抓住典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聚焦“国之大者”,着力在强化政治监督上下功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目标、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和县委“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紧盯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生态保护、民族团结、重点项目等进行项目化、精准化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干事。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督促各级“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向发力,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强化政治巡察,着力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上下功夫。围绕“四个聚焦”,紧盯权力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查找政治偏差。抓实巡察整改,建立完善巡察整改全周期流程制度,探索运用巡察建议书、介绍“巡察活情况”等制度机制。开展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化对重点乡(镇)、重点领域巡察,一体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三不腐”有效贯通。纵深推进“不敢腐”,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惩治并举,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深化整治,坚决清除医药卫生、国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行业和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决扛起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协助县委加强对反腐败形势动态分析,有力有效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决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力度。深化纪律建设,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严格纪律执行,加强对“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精准化,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持续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3.聚焦“十项行动”,持续深化清廉贡山建设。强化“四责协同”,推动清廉建设走深走实。巩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清廉贡山建设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召开年度工作推进会、配合做好县委常委会听取清廉贡山“十项行动”牵头部门工作汇报,推动清廉贡山建设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一把手”话清廉、抓落实,以清廉贡山“十项行动”牵头部门、县级重点行业部门、党风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部门为重点,推进“一把手”扛稳抓实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加强对线索集中、问题突出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更好地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协同起来,推动清廉治理从案件查办的“反应式介入”向监督推动的“主动性帮助”递进。
4.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紧盯问题靶向发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监督,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责任缺失、项目资产长期闲置、损毁严重或被侵占等问题;持续将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整治基层“微腐败”、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执法司法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5.聚焦纠治“四风”顽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查违规接待、违规报销费用、下乡不缴纳伙食费等问题。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治理,“一案三查”深挖背后的不正之风。严肃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形成上行下效、转变作风的良好氛围。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不正之风、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问题,坚决纠治、整治。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深化运用“小切口、大纵深”纠治方式,持续整治“十种表现”,推动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深化风腐同查,既“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以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作风问题。
6.聚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持续锻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思想建设为引领,提升业务本领,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净化政治灵魂,坚决防止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37071.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37071.6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81660.75元,同比增长12.99%,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37071.65元,其中:本年收入17237071.6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37071.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81660.75元,同比增长12.99%,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37071.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237071.65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7071.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1660.75元,同比增长13.34%,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0元,同比减少16.67%,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业务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139899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8993.48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用车辆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费、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贡山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评估系统平台运维费支出和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4151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案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2024年春节慰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2300.3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1150.1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74.8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3986.2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职工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1245.7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343097.6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2072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21863.1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17087071.65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5018227.17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8227.17元,项目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52494.48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294.48元,项目支出127200.00元)。
资本性支出1663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50.00元,项目支出228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6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3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75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行政单位公用经费中支出,未单独预算公务用车和运行维护费,导致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15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四责协同”: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即: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统一联动、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机制。
3.“四种形态”: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最新要求,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4.“一案三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责任追究,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党组) 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68844.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328.64元,同比增长1.99%,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增加,所保障公用经费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9336360.36元,其中,流动资产5671424.12元,固定资产3521776.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316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5327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2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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