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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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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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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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3-17 16: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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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11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包括: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下设1个贡山县留置场所管理中心(事业股室);设1个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下设1个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事业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保障执行,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再发力。以精准有力监督,不断筑牢政治忠诚。聚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政治监督护航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加强载体设计和协同联动。以精准有序监督,护航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紧盯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影响党领导改革的突出问题以及妄议改革、干扰改革、破坏改革的人和事。以精准有效监督,坚决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党中央长期战略落实成效监督评估机制,对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和县委“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强化纪律教育,在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上再发力。深化纪律教育,增强纪法观念意识。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突出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党纪辅导课”制度。突出严格纪律执行,做到精准执纪执法。加强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问责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和提高问责案件质量。深化运用政策策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把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落到实处,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深化运用“政治关爱式”谈话,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问责调查与容错纠错同步启动机制。

3.强化同查同治,在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上再发力。纠治“四风”寸步不让。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查同治贯穿始终。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持续整治违规公款吃喝顽疾。惩贪治腐永不停步。深刻把握由风及腐、从量变到质变的本质特征,坚持把风腐同查同治理念要求贯穿案件查办、警示教育、整改纠治等各阶段,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

4.强化可感可及,在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再发力。聚焦职责定位,持续巩固同题共答良好态势。建立健全统筹推动、监督推动、办案推动工作机制,紧盯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再狠抓两年,确保取得更大成果。聚焦群众关切,坚决惩治“蝇贪蚁腐”。紧盯“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深化拓展“民语背包队”监督质效,认真梳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找准集中集成集束整治的发力点,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系统施治效能。坚持以案件查办开路,推动职能部门严厉打击相关联的违法犯罪。

5.强化规范化建设,在持续深化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再发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作规范有序。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推动学习执行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跟进适应新规定新要求。贯通融合监督力量,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党委(党组)做实全面监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深化运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

6.强化责任落实,在持续巩固清廉贡山建设良好态势上再发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再压实,切实保障职能不缺位。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纠正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推动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清廉贡山建设抓手作用再发挥,推动清廉建设走深走实。协助县委制定2025年度工作要点、“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推进党组织“一把手”抓清廉建设,不断夯实清廉建设“责任共同体”。

7.强化严管严治,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上再发力。强化思想淬炼,锻造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强化能力提升,锻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聚焦能力素质建设,强化“一月四培训”系统性、专业性,精准有效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作风锤炼,锻造孤独坚毅的纪检监察铁军。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58003.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58003.5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79068.07元,同比减少5.6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办公经费缩减及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58003.58元,其中:本年收入16258003.5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58003.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79068.07元,同比减少5.6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办公经费缩减及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58003.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58003.58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8003.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9068.07元,同比减少5.0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办公经费缩减,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000.00元,同比减少73.33%,主要原因分析是巡察专项经费、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0404573.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4573.6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用车辆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费、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贡山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评估系统平台运维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261277.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2025年春节慰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3954.4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1977.2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98.2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4791.7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职工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0486.33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377700.09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21238.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32707.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16218003.58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4723859.98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3859.98元,项目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243.6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243.6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资本性支出73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39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0元,下降88.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行政单位公用经费中支出,未单独预算公务用车和运行维护费,导致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15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四种形态”: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最新要求,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94143.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4700.80元,同比减少27.7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办公经费缩减,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2122184.14元,其中,流动资产8481432.70元,固定资产3640751.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5823.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18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2200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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