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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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3736-2025-270512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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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21 17:47:50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11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包括: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下设1个贡山县留置场所管理中心(事业股室);设1个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县委巡察组(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下设1个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事业股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两个维护”,主动担责扛责,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全年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0个,开展监督检查4轮次,反馈问题62个,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人;高质量完成3轮巡察,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以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对22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348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工作成效《紧盯新任“一把手”确保巡察整改不断档》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用宣传。
(二)抓实党纪学习教育,铸牢拒腐防变底线,干事创业环境更加清朗清明。组织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全县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上廉政纪律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新修订条例带头开展授课解读,选派业务骨干为全县各级相关单位宣传解读条例17场次;组织2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频发易发违纪问题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63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置人数占比90.19%。为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和1个基层党组织予以澄清正名,帮助56名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三)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注重惩防并举,贡山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查办行贿案件3件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通报曝光5批次10人,推动清退违规资金29.65万元,督促补交伙食费、交通费3.62万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59项,编印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读本《镜鉴》65本,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4场次,完成“听贡山·廉语清风”栏目24期,拍摄制作廉政短视频4部,组织编拍廉政情景剧1个,联动开展“送戏下乡”清廉演出7场次。
(四)坚守人民立场,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集中整治成效更加可感可及。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约谈会5次,督促行业部门自查并整改问题357个,移送问题线索12件。掌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85件,立案30件,处分35人,留置2人。推动清偿各类补偿款951.32万元;督促行业部门及时补发各类惠民惠农补助资金118.63万元;追缴违规发放各类补助资金85.88万元;追回集体资产出租出借未收回资金114.83万元;为299名农民工追回欠薪675.26万元;化解了339户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换证难”、江畔小区44户不动产权“办证难”等87件民生实事。
(五)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斗争本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加忠诚可靠。选派27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学习培训、实战练兵,斗争本领显著提升。派驻机构实现集中办公,人员力量实现优化配置,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监督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建立“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室+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县委巡察组”协调联动机制,有效破解人员分散、人情干扰等难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635787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57876.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0757.97元,增长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2630.34元,增长2.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72.37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1)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单位干部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和专项业务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28%;(2)2024年单位未申请2023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费,导致其他收入下降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6357876.5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5924.40元,占总支出的94.98%;项目支出821952.10元,占总支出的5.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2630.34元,增长2.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3145.78元,增长1.19%;项目支出增加169484.56元,增长25.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单位干部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和专项业务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长2.20%;(2)2024年留置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长25.9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35924.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89897.01元,占基本支出的8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6027.39元,占基本支出的10.59%。人均人员经费为185198.63元,人均公用经费为21947.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1952.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贡山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评估系统平台运维费专项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维护费40000.00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保障了“两个责任”评估系统平台全年正常运行。2.巡察专项工作经费1490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704.00元,差旅费12602.00元,邮电费600.00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深入实施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高质量完成3轮巡察。3.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资金122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12240.00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聚焦“两个维护”,主动担责扛责,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4.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15924.10元,差旅费154075.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5.办案业务经费、作风建设和专项整治、留置场所运维和设备设施、信息化运维等经费64806.1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设备购置64806.10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支付纪检监察内网向电子政务网迁移项目尾款,保障电子政务网迁移项目顺利完成。6.2023年中央转移办案业务经费、设备设施建设、信息化运维等专项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80766.10元,办公设备购置269233.90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保障电子政务网迁移项目顺利完成。7.办案工作专项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3483.00元,差旅费26517.00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7876.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52630.34元,增长2.20%,完成年初预算的94.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0197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0636993.00元。其中基本工资2810026.00元,津贴补贴4636760.00元,奖金2327717.00元,绩效工资85061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76.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084489.49元。其中办公费558298.69元,电费27107.33元,邮电费101547.44元,差旅费505915.49元,维护费40000.00元,培训费8310.00元,会议费10966.00元,工会经费145920.24元,福利费28589.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52.00元,公务接待费3912.00元,其他交通费用569926.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3)资本性支出38049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8049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费增加,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169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完成年初预算的59.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3823.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74.73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3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年初有预算,但全年未发生支出,以及因县财政资金紧张,2024年12月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支出,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821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完成年初预算的88.2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1931.95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544.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65274.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46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县财政资金紧张,2024年12月单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未支出,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59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08599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县财政资金紧张,2024年12月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未支出,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578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630.04元,下降58.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539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24%,完成年初预算的3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91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6%,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117.04元,下降5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513.00元,下降78.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513.00元,下降78.7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8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630.04元,下降58.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539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9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县财政资金紧张,2024年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大部分未完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117.04元,下降5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13.00元,下降78.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513.00元,下降78.7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县财政资金紧张,2024年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大部分未完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本县开展调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督导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027.39元,比上年增加61726.16元,增长3.90%,主要原因是2024年留置相关费用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577.39元。其中办公费430187.59元,电费27107.33元,邮电费100947.44元,差旅费219714.49元,会议费10966.00元,培训费8310.00元,工会经费145920.24元,福利费28589.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52.00元,公务接待费3912.00元,其他交通费用569926.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5.00元。(2)资本性支出4645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64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2122184.14元,其中,流动资产8481432.70元,固定资产3640751.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5823.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18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9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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