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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的通告 (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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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3875-2021-177198
发文机构
贡山县捧当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0-25 12:54:27

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的通告 (第9号)

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的通告

(第9号)


广大居民: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疫情总体呈多地散发、局部爆发态势。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广大居民和游客通告如下:


一、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要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要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二、请来(返)贡人员关注贡山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积极配合防控措施:省外来(返)贡人员,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来(返)贡人员,有边境县(市)旅居史的(以行程卡14天轨迹为准)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在贡旅行和居住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四、抵边村、独龙江乡实行封闭管理。我县所有涉缅抵边村及独龙江乡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不出,特殊原因需进出抵边村、独龙江乡的须经村委员会、独龙江乡党委政府批准,并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独龙江乡、抵边村暂停一切客运车辆运营,解除封闭管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特殊原因需进出抵边村的须经村委员会批准;需离开抵边村进入乡镇、县城的,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经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方可进入。


五、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及其疫情外溢地区,确需前往的需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回后要严格配合落实我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六、出入公共场所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云南省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联系方式附后)报告。


七、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警惕,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安全社交距离。


贡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0886-3511979


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886-3511419

 

 

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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