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五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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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56113612-2022-236404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主题分类
- 营商环境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01 11:10:52
《贡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五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2022年2月23日,中共贡山县委、贡山县人民政府印发《贡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贡发〔2022〕9号)以下简称《五年行动计划》。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五年行动计划》的相关内容,确保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有效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22年2月14日,《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怒江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对全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激励创业创新,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聚焦全县“六大产业”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到2025年,进一步缩小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和企业数量与全州差距。
(二)主要任务
1.市场主体多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5005户,年均增长12.74%;企业数量达到1178家,年均增长15%。
2.市场主体大起来。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数量达到28家,增加18家,年均增长18.7%。大力引进,支持和发展壮大“链主”企业,推进延链补链强链。
3.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进一步提高;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2千个左右。
4.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家;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6家,新业态企业3家,围绕独龙江、丙中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2个。
(三)政策措施
1.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实现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掌上办理。
2.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服务。严格执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积极稳妥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广运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
3.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加大乡村振兴等各类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引导和激励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倾斜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加快全县统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
4.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简化供水供电供气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5.支持创业创新。加强企业帮办服务,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6.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
7.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
8.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
9.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
10.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实现市场主体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贡山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制定配套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发改经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出台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县财政、税务、自然资源、林业等各有关政策和要素保障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梳理政策制度,制定具体措施。
3.强化考核监测。县政务服务部门要进一步统筹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将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县政府督察室要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察范围,定期跟踪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
4.强化宣传引导。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相关文件:中共贡山县委 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贡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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