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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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6113612-2023-229065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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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10-17 11:22:31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41401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职能合并、机构精简的要求,于2015年6月30日下发《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贡政办发〔2015〕103号),组建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了县食药监、县质监、县工商、县综合执法职能,实现“四合一”,为正科级县级局,加挂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于2016年1月8日正挂牌成立,统一搬至茨开镇石门路90号实现合并办公。
根据省、州、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将县发展和改革经贸信息化局的价格监督检查、盐业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相关职责以及县科学技术局专利执法等相关职责划入我局,我局以三定方案为依托,将原有的13个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新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等15个内设机构,并于3月12日,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全面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挂牌工作。
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管理、财务、干部人事、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本单位统计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宣传禁用、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法规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承担依法治县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3.行政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承担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承担《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核发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4.信用监督管理股。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全县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非公企业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5.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订全县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办法。开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据授权负责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开展查处不正当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7.价格监督检查股。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负责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8.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负责统一受理辖区内有关市场监管的投诉、举报,调解纠纷,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和县消费者协会工作。
9.食品安全协调股。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牵头组织对重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牵头组织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
10.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依法承担生产环节、流通领域、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生产环节、流通领域、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派出机构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制定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行政许可、备案管理的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1.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指导并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制定药品质量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药品质量公示。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普及安全用药常识,指导查处药品经营违法行为,负责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注册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三项监测和再评价工作。依法承担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监督实施化妆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县化妆品质量抽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析化妆品质量状况。
12.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和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和专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组织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食品农产品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产品质量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指导服务有机产品示范区建设。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使用、维修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气瓶充装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完善动态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14.知识产权保护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政策措施。开展知识产权统计工作,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对外宣传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承担专利奖励工作。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开展商标专利保护工作。
15.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拟订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负责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实现营商环境再优化
(1)深化行政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强化开展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截至2022年11月8日。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44户、私营企业59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32户、个体工商户2981户。2022年1月至11月,内资企业办理新设立42户、变更登记31户、备案登记7户、迁入登记4户、增补证照1户、注销登记1户、简易注销登记1户;私营企业办理新设立100户、办理变更登记54户、办理备案登记8户、办理迁入登记1户、增补证照2户、注销登记16户、简易注销登记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设立登记19户、办理变更登记11户、办理增补证照4户、办理注销登记12户、简易注销登记9户;个体工商户办理设立登记618户、办理变更登记166户、办理增补证照39户、办理注销登记211户、歇业备案1户。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年报信息公示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县企业年报公示率97.2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100%,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95.18%。
大力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全县归集涉企信息302条,其中行政许可72条,行政处罚2条,抽查检查信息228条。
(3)全力推进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加强对企业对专利申请、实施的指导和保护,积极争取省级专利专项资金促进我县优秀专利项目的实施和专利技术成果转换。2022年,全县商标申请36件;取得商标注册证书21件,专利授权7件(其中发明公布3件,实用新型3件,外观设计1件);全县有效商标达424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专利21件(其中发明公布4件,实用新型9件,外观设计8件),目前有3家专利申报了云南省精准管理名单。指导“贡山草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展使用授权备案2件。
2.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民生所需
(1)2022年,我局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276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61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辆次,发现问题90条,下达责令改正66份,立案33起。
(2)采取强力措施,全力推动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取得成效。
2022年我县未发生药械化安全事故。
(3)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认证认可、标准化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制定《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围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重大节假日、“铁拳行动”、电梯质量提升安全提升行动等“三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和汛期等重要时段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超期未检设备和“黑气瓶”等隐患排查和闭环管理,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成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组织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贡山行”活动启动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统筹谋划严密部署,突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筑牢行动、思想上的安全屏障;针对我县场(厂)内机动车辆实际情况,对贡山县聚诚种植有限公司进行一对一“送教上门”培训,培训详细讲解《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4)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联合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体育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子烟监管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向未成年学生销售卷烟及电子烟、是否存在违法发布烟草制品广告等行为。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无传销社区(村)”传销活动。结合“冬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联合宣传”“4.15全民安全教育宣传活动”“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和药品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共开展七次“打击传销”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5)“净餐馆”“管集市”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净餐馆”工作,不断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截至目前,共巡查餐饮单位58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停业整改2家次。
二是有序开展“管集市”工作,不断提升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对活禽宰杀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划行规市不到位、经营户不规范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搭乱建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压紧压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确保按进度推进、达标;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和“一对一”宣传活动开展卫生整治工作,规范活禽宰杀、明码标价公示,有效提升县城农贸市场以及活禽交易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
3.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截至目前,相继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餐饮“安心码”推广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日、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5.20世界计量日”、“药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世界认可日”“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世界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电梯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物价监督、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维权、计量与认真认可、安全生产、电梯、液化气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等相关知识。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6台次,悬挂宣传横幅35条,设置宣传咨询台12个,宣传展板12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画报、画册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50余人次。
4.重点专项整治工作
(1)粮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国粮食企业、流通领域粮食及其制品经营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格、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登记、效期、明码标价等方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民生领域“小切口”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贡山县“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股室。重点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全面、不及时的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未归集至归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中是否出现贮存、加工、供餐等环节监管不严问题;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无证经营药品或者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行为﹔住房租赁市场格式合同使用不规范行为。
(3)开展教育收费领域价格监管。联合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贡山县教育体育局下发《贡山县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要求贡山县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学校上报自查自纠报告,按照确定的学校名单联合贡山县发改经信局、贡山教体局工作人员开展检查。
(4)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制定并印发《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查处翡翠玉石网络直播违法销售行为、“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食用油掺杂掺假、非法添加食品、民生计量违法行为、劣质燃气具、生产销售劣质磷肥、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超期未检电梯、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民生领域案件。
(5)开展禁食野生动物监管工作。及时制定行动方案,集中执法力量,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有力遏制了非法猎捕、捕杀、捞捕、出售、收购、宰杀、加工等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店、农家乐256户,农贸市场42个次,各乡镇集贸市场24个次,各类五金杂货店40余户,签订《餐饮服务单位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200余份。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6)抽检工作。一是开展医疗器械抽验。严格按照最新抽检要求组织实施抽检工作,完成省抽任务共7个品种7批次;根据疫情防控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需要,抽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个批次的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分别为额温计、医用外科口罩各1批次。以疫情防控类为重点,按照“先检查,后抽样”的原则,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共计抽样药品15批次、医疗器械10批次。目前暂未收到相关检验报告。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检591批次(其中国抽44批次,省抽33批次,地抽21个批次,食用农产品243批次),农产品快速检测250批次。“两节、两会”专项抽检10批次,合格率100%。三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复合肥料为重点抽查品种,格按照《GB/T15063-2020复合肥料》的抽样方法,对复合肥料销售单位进行现场抽样。共检查农资产品销售单位2家,抽取2个批次复合肥料(抽取样品已送至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均为合格。四是开展水管材抽样。我局受贡山县水利局委托,对贡山县供水保障工程中使用的无缝钢管、螺旋缝埋弧钢管进行抽样工作,共抽取8个批次无缝钢管、1个批次螺旋缝埋弧钢管。五是开展重要工业产品抽样。邀请怒江州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对贡山县建筑用砖、热轧带肋钢筋、复合肥料进行抽样工作,抽取1个批次建筑用砖、5个批次热轧带肋钢筋、2个批次复合肥,抽检车用柴油2批次、车用汽油2批次。
5.严查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2年,全国12315平台共收到投诉13件,其中8起举报、5起投诉,立案2件,转办1件,成功调解4件,不予立案6件;政府12345平台共收到投诉举报11起,解决投诉11起。
截至目前,共立案28起,办结案件28起,没收违法所得2352.75元,罚款178650元。(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贡山县公安局移交接纳未成年人饮酒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案件5件,已办结5件,共计罚没款4828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579442.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9442.2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2389.88元,下降2.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2389.88元,下降2.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行政支出较上年减少318697.0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585214.23元。其中:基本支出7132498.03元,占总支出的94.03%;项目支出452716.20元,占总支出的5.9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0627.54元,下降4.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768.03元,下降1.11%;项目支出减少250859.51元,下降35.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50859.51元,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及工资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2498.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86055.59元,占基本支出的9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6442.44元,占基本支出的7.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2716.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2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员工作经费168000.00元,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2、2022年解决协管员工作经费60000.00元,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3、2018年质量长廊州级示范单位奖4772.00元,用于支付怒江山泉饮品有限公司2018年质量长廊州级示范单位奖励经费;4、2019年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1000.00元,用于支付茨开社区居委会党建工作经费;5、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标准认证认可专项资金5350.00元,用于支付产品质量抽检;6、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24200.00元,用于支付2022年食品抽检;7、2021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25507.00元,用于单位运转日常开支;8、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3259.70元,用于开展药械股日常工作;9、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8914.70元,用于开展药品抽检工作;10、2022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21632.80元,单位运转日常开支;11、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奖补专项资金80.00元,用于开展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以上项目均已顺利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9442.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减少319199.54元,下降4.04%,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减少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903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81%。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244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262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6%。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52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39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396.3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39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39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年底未形成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603.69元,下降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603.69元,下降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年底未形成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442.44元,比上年减少283908.33元,下降34.19%,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315126.16元,其中,流动资产273549.25元,固定资产6041576.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291.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17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万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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