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对中国政治协商贡山县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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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77255569-2020-154814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09-21 16:42:14
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对
中国政治协商贡山县第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的答复
王丽香委员:
您在中国政治协商贡山县第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将贡山县城建设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城、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城市、云南生态旅游之城、全省美丽县城先行区、怒江州特色生物产业发展基地”,我县从2019年开始开展“美丽县城”前期工作,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围绕“干净、 宜居、特色”三大要素23项具体建设内容,各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总投资约7.03亿元。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合作期限为20年,包括建设期限2年,运营维护期限18年。
针对建议中的问题,目前县住建正在全力开展前期工作,国开行贷款审批流程已经完成,9月下旬资金即可到位。项目的地勘、设计、施工等工作也在同步开展,垃圾处理二厂、三岔路口停车楼、公租房、明珠广场风雨馆等项目地勘已进场开展作业,第一批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通过,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其余项目规划报批、初步设计等工作也在全面推进中。下一步将规划引领,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确保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力求达到“美丽县城”要求。
在此,再次对您提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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